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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戴標語頸巾 藐視法庭罪成

2018-03-0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煽惑暴動及參與暴動等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公眾席一名女士被發現在法庭延伸部分穿戴印有標語的頸巾,法官傳召該女士入庭,指她的行為屬藐視法庭,即時裁定她罪名成立,并須於本月29日回法庭聽取判刑。期間該女士獲准保釋并聘請律師,但不得進入審理本案的法庭範圍內。

  即時裁定罪名成立月底判刑

  法官早前命令法庭內的公眾人士,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任何標語,又授權保安可將違反命令者扣留至散庭,屆時再由法官處理。

  該名61歲涉事女子王鳳瑤於庭外指,連日來到庭旁聽時均有穿戴印有標語的衣物和手圈,不明白為何保安不早早通知,法官又不給予她解釋的機會。她聲言先回家冷靜一下,日后或會申請法律援助,但由於不清楚自己違反哪一條控罪,自己也不知怎樣打算。

  警驗證男子手機無庭內拍攝

  另外,就有陪審團前日通知法官,懷疑庭內公眾席上有男士向陪審團方向拍照。該名男士其后被警方帶離法庭調查。法官昨午向陪審團講述結果,表示警方以法證檢驗方式,詳細、深入地檢視男士手機,未有發現該名男子曾經拍攝任何法庭內部影像,警方已暫停調查,着陪審團放心。

  涉事男子昨早亦有到庭旁聽,惟控方申請禁止該男子進入法庭內聽審,以免影響陪審員。法官批准申請,但容許該男子在法庭延伸部分透過視像轉播旁聽。該男子其后由執達主任陪同下離開法庭。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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