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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指揮官作供指 有人向警擲玻璃樽

2018-03-07
来源:香港商报

  资料图:旺角暴乱现场暴徒向执勤警察扔砖

  【香港商報网訊】前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6罪,時任西九龍機動部隊指揮官莫慶榮昨午在高等法院繼續作供,引證警方當晚拍攝的片段,有人在換「盔甲」及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玻璃樽,他懷疑樽內不明液體是火水。

  指要制止暴行 一度推前防線

  莫慶榮供稱,2016年2月8日接近凌晨時分,警方防線前有一批衝擊人士,莫認出當中一人為梁天琦。在控方播放警方的片段中,見莫站在高台指示同袍後退時,情緒激動。莫解釋,當時情況混亂,前線警員僅有普通裝備,因此選擇暫時後退重新部署;片段又見有警員似乎受傷,莫指當時要「制止暴行」,因此一度推前防線。

  控方又播放9日凌晨的片段,要求莫指出片中人物於黃台仰坐上的客貨車附近有何動作,莫說,見到片中有人在換衫,但又指「唔係衫,係盔甲」。

  其後,控方要求莫比較警方於客貨車上搜獲的衣物和盔甲照片,惟法官指,證人無須為此給予個人的意見。

  多人擲玻璃樽 疑樽內有火水

  莫下午作供時指,自己於9日凌晨在群眾衝擊警方防線後指示警員「向前行」、「保住check line」。片段所見,莫曾提醒同袍「小心火水」,又警告不肯離開的群眾說將採取進一步武力。莫解釋當時有多名示威者向警員投擲玻璃樽,他懷疑樽內不明液體是火水。莫今早將繼續作供。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與林倫慶(26歲)。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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