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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表「香港空氣質素2017」港臭氧濃度創18年新高

2018-01-17
来源:香港商报

环保署发表「香港空气质量2017」,指空气大部分主要污染録得下降,惟臭氧更属18年新高。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潘仲男報道:環保署發表「香港空氣質素2017」,在過去5年,香港空氣中的大部分主要污染物錄得下降,反映近年推行的減排措施已見成效。惟受氣象因素影響,2017年「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到7(健度風險高)或以上的日子,一般監測站有44日,路邊監測站有55日,較2016年的26日和31日上升,其中臭氧更屬18年新高。

  主要污染物下降減排見成效

  環保署助理署長何德賢昨日在簡布會指出,要評估空氣質素有否改善以及減排措施的成效,必須參考污染物濃度長期趨勢。而數據顯示,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在內的主要污染物過去5年在一般空氣中下降11%至38%,這些污染物在路邊的濃度也下降19%至36%。

  然而路邊的二氧化氮整體呈下降趨勢,但仍處於高水平,此外一般空氣中的臭氧一直呈上升趨勢,這兩個問題是香港面對的主要挑戰。

  倡訂指標控路邊污染水平

  去年本港13個一般監測站平均錄得每立方米51微克臭氧,屬18年新高。而單與2016年相比,臭氧濃度更有明顯升幅,何德賢解釋,是受氣象因素影響,包括較多的日照時間、高平均氣溫、較少雨量以及較乾燥,有利臭氧形成。他又指,臭氧是复雜的空氣污染問題,不是從污染源直接排出,而是由空氣中的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在陽光下經光化學反應形成,要處理須從整個區域入手。

  就有關空氣質素的發布,健康空氣行動敦促行政長官履行參選諾言,統籌環境局、運房局及食衛局,并訂立指標控制路邊空氣污染水平,立法改變現時不達標也無從政治問責的制度,為現時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引入清晰的保障公眾健康條文,勒令相關局長必須為空氣污染惡化的情况負責,制訂行動計劃控制路邊空氣污染等,以保障公眾健康。

[责任编辑:吴梓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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