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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峰獲囚20年 江母質疑劉鑫稱將對簿公堂

2017-12-21
来源:香港商报

陈世峰

  【香港商報网訊】在內地備受關注的「江歌案」在歷經10天審訊后,昨天在日本東京宣判,法官列舉了5大因素,認定陳世峰因殺人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這是日本殺人罪最高量刑標準。在得知結果后,陳世峰當庭昏倒。對於這個結果,江歌的媽媽江秋蓮向法庭表示強烈不滿,但尊重日本的法律。

  法官判定陳攜刀殺人

  中國留日學生江歌被害案昨天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宣判,犯罪嫌疑人陳世峰獲刑20年有期徒刑。法律人士指出,在日本,法官會根據檢方的刑罰控訴「酌情判決」,然而這次法官的判決與檢方一致,是十分少見的情况。

  庭審期間,檢方指控嫌疑人陳世峰犯下殺人罪和恐嚇罪,但陳僅承認「在與江歌奪刀的時候,失手刺中江歌頸部」,否認故意殺人,并咬定刀不是他帶來的,而是江歌室友劉鑫遞給江歌的。被告律師也僅承認恐嚇罪成立,主張陳世鋒僅犯下「殺人未遂罪」。

  而根據有關證據,法官判定刀是陳世峰帶來的,不是江歌或證人劉鑫的,陳在法庭不斷試圖將責任轉嫁,完全沒有反省之意。判決書陳述了作案過程,指出陳殺人具有計劃性,情節惡劣,并且所傷無辜。陳開始就抱有強烈殺意,辯解不可信,不能采納陳方律師說法。此外,劉鑫於13日通過視頻出庭,報道稱其證詞存在前后不一的情况。

  被告人陳世峰在法官宣判確認殺人罪后沒多久,突然倒在證人席桌上。倒頭大約半分鐘后被警察扶起來,被警察圍住直到宣判結束。江歌媽媽江秋蓮全程神色平靜,在判決后向法官深深鞠躬。

  長期關注此案的《日本新華僑報》總編輯蔣豐隨后撰文指出,江歌案的核心證據,包括來自法醫的「尸檢報告」、證物等,以及陳世鋒法庭玩弄檢方,一方面敘述了殺人過程,另一方面還敘述了4次銷毀殺人凶器、服裝等的事實,認為檢方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的無賴姿態,導致其遭到重判。

  此前,江秋蓮曾在中日兩國徵集了451萬份簽名狀,極力請求法庭判決陳世峰死刑。但是,她在12月4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相信日本的檢察官、還有法官,他們的智慧是不可能讓陳世鋒顛倒黑白的。」此后在開庭前的記者會上也有類似的表述。蔣豐認為,江秋蓮開庭前這種對日本檢察官、法官的「信任轉變」,也是構成陳世鋒遭到重判的因素之一。

  江母質疑劉鑫稱將對簿公堂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宣判后一小時,本案當事人之一的劉鑫在微博上發表文章,解釋了事發后的來龍去脈,她表示事發后并不知道凶手是陳世峰,只是向警方供述了曾與陳世峰見面并有過爭執。直到11月3日傍晚,也就是案發后接近18個小時,劉鑫才得知了江歌遇害的消息。此外劉鑫還提到,她在配合警方調查時,曾接到陳世峰打來電話,但警察不允許她接聽。劉鑫在文中也表示,在開庭前接受采訪是最大失誤。

江歌母亲面对媒体泣不成声。网络图片

  而判決結束后,江秋蓮也舉行新聞發布會,提出了對劉鑫證言的質疑,認為陳世峰家人和劉鑫串供作假。她表示回國之后,將會和劉鑫對簿公堂。她還透露,「我沒有收到陳世峰、劉鑫一句真誠的道歉。」并指出,法庭上,陳世鋒滿臉的汗水以及法官說出確定刀是陳世鋒的時候,陳世鋒突然暈倒是罪犯真正恐慌。江秋蓮表示,已經向檢察官提出,如果不是死刑不接受。

  江母隨后展示了江歌生前在推特上寫下的關於抱怨劉鑫的推文,并稱,「這是一件小事,但我是要說明,我說的都是有事實根據的,我沒有撒謊!」江秋蓮的律師大橋也澄清說,陳世峰說曾給江歌10萬日圓,供劉鑫打胎,是捏造;江歌不是在酒吧打工,而是在居酒屋打工。

  律師指回國再判難度大

  對於陳世峰服刑期間減刑以及刑滿釋放后留在日本的可能性,江秋蓮的律師大橋表示,陳世峰沒可能留在日本。刑期結束后會被強制遣返。而根據本案情况,減刑到12-18年的可能性較小。而針對「中國是否具有追訴權」一問,江母前辯護律師大江洋平此前也表示,陳世峰回到中國再被追訴的可能性不大,國際社會不贊同雙重刑罰。而且,原則上陳世峰將以在日本的財產作為賠償。但留學生幾乎沒有財產,之后要進監獄服刑,因此,原告方要得到賠償非常困難。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本次庭審旁聽席看不到任何證據展現,案件也并非性犯罪,證人卻視頻作證,有諸多網友認為「真相并未大白」。對此,日本知名法制記者江川紹子表示,本次庭審法院對媒體采訪十分閉塞,她對連證據都不讓旁聽席看的情况表示非常憂慮,認為法庭應該是完全公開的。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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