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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案周向榮判囚12年 陳冠忠判囚10年

2017-12-18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香港商报网讯】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女醫生麥允齡的誤殺罪則未有裁決。周向榮及陳冠忠今在高院判刑,周向榮被判入獄12年,而陳冠忠判入獄10年。

  法官指周向榮在DR有實質控制,只著眼前利益,是貪婪的人。二人聽畢判刑後表現冷靜,周向榮一直垂頭,陳的家人於散庭後相擁痛哭。

  周向榮 (資料圖片)

  張慧玲法官判刑時指,根據2012年2月8日的通告,裡面提及「養X醫院今年年尾推出CIK」,清晰可見周向榮在年初推出療程的目的,是要打倒競爭對手,而於2月14日已獲得首宗銷售,然而當時陳冠忠並未研究到配方,而當時周向榮仍要求APSC科學家找更多關於CIK的文獻,可見療程根本是未預備妥當便推出。法官又提到,審訊期間有美容顧問指公司鼓勵員工「開發隱藏的導彈」,又稱呼客人「金鵝」,並鼓勵客人申請信用卡,斥這些銷售手法是完全不負責任。

  陳冠忠判入獄10年。(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在死者陳宛琳去世後,其丈夫找到一些支票及單據,顯示她在DR花費過百萬元,而月入7000元的黃鳳群,也花7萬元購買CIK療程,當時美容顧問稱可提升免疫力,由18萬元減至7萬元,只有她才有此優惠,而王靜波則抗拒注射療程,但美容顧問稱用自己的血液增值,可帶來健康,她為了健康身體照顧兒子和供樓,遂購買療程。

  法官認為,有足夠證據顯示周向榮有實質控制權,並鼓勵員工推銷,很難相信周向榮正如前員工、親友口中所說,並非一名貪婪的人。

  兩人今早由高度保安的囚車押送上庭。

  辯方律師求情稱周向榮是守法良民,惟法官認為,他是為人非常小心,以免墮入法網。法官又稱他罔顧生命和安全,只著眼利益。

  法官指,12年監禁是恰當的量刑基準,此事件對死者家屬造成巨大的影響,並要面對很多艱難的日子,即使辯方律師提供資料,顯示事後曾為23名客人退回現金,合共280萬元,但並非求情理由,相反若沒有退錢,更要求客人換購其他療程,會是加刑因素,法官又指即使周向榮之後要面對民事索償,以及多封求情信的讚揚,也非減刑因素。 法官稱周向榮自辯是強調自己只是投資者,沒有實質控制,明顯是推卸責任,看不到他有一絲悔意,遂判入獄十二年。

  至於陳冠忠,法官不認為他是判斷錯誤,認為他是知道污染是有導致死亡的風險,卻沒有做好安全系統。法官認為他的責任比周向榮低,以十年為量刑起點,雖然他初犯及有一名年幼女兒,加上求情信稱他樂於助人,此事定必內疚終生,但也不能彌補陳宛琳家人失去摰親的痛,因此並沒有減刑理由,遂判監十年。

  控方及陳冠忠就本案申請訟費,法官著雙方提交書面陳詞。 兩人今早在犯人欄候判時神情平靜,而法庭逼爆記者及旁聽人士。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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