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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消委會吁吸納預約服務新元素 循序開放網約車入市

2017-11-29
来源:香港商报

消委会昨日发表研究报告,建议政府以循序渐进方式开放预约服务市场,为网约车和的士业缔造公平竞争环境。记者 何加祺 摄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近年不少人對部分的士服務質素不滿,更有人寧願選擇違法網約車,預約服務市場越來越惹人關注。消費者委員會昨發表研究報告,建議政府以循序漸進方式開放預約服務市場,為網約車和的士業締造公平競爭環境,增加選擇和提升服務質素。該會同時建議,利用現時發出的1500個出租汽車許可證,讓網約車申請加入,并發出3類牌照,分別規管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在新建議下,網約車司機背景須審查,要規管車齡以及購買保障乘客的保險。

  本港預約服務市場未充分發展

  昨日,消委會發布《更多選擇更佳服務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競爭研究》報告,指出本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可分為站頭市場、街道截車市場、預約市場3類服務,而這三大市場存在互相競爭,如規管得宜能改善服務質素和消費者的行為習慣。

  報告指,現時只有的士可以透過站頭及街道截車接載乘客,對消費者而言,的士服務收費劃一,獲取服務只依靠「先進先出」或「隨機配對」方式,難以從汽車顏色和司機辨識優劣,故的士被視為同一服務。的士司機亦毋須競逐顧客選用,難於建立長遠的客戶關系,欠缺改善服務的動機。

  至於預約市場,目前分別有的士、已取得許可證的出租車及網約車提供相關服務,它們在數量、價格、預約方法、車輛種類、司機要求和投訴途徑等均有分別,但因市場上站頭、街截的士供應充足,加上出租車及網約車供應少、規模細,而網約車尚未合法,令預約服務未能有充分發展以促進競爭。

今年5月警方在行动中扣留一批用作白牌车的UBER车。

  逾四成公共交通投訴涉的士

  雖然近年本港先后有多個網約的士平台推出,但在功能方面仍未夠完善,反而有機會令司機更容易「揀客」,加上使用傳統的士電召中心召喚的士的乘客越來越少,只會有更多的士和消費者選擇在站頭和街道截車,使整體市場更缺乏競爭動力。

  報告又指,由於缺乏競爭,尽管去年的士乘客量只占本港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7.4%,但交通諮詢委員會數字顯示,有46.4%涉及公共交通投訴及建議與的士有關,當中包括司機拒載、無禮貌及濫收車資等問題。而礙於現時的士牌照屬永久性質,政府無法在牌照中加入新條款予以加強規管,亦無法因服務質素理由收回持牌人的牌照,令服務質素停滯不前,難以改善。

  網約車入市可先發三類牌照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表示,本港目前的點對點市場不理想,缺乏競爭動力是影響服務質素的重要原因,亦認同網約車會在一定程度冲擊傳統的士。他指,雖然政府提出专营的士試驗計劃,惟只有600輛的士,相對於現時整體1.8萬輛的士,专营的士試驗計劃規模有限,消費者難以感受到效益。因此,消委會建議政府采用循序漸進的方式,可以減低網約車在科技發展及大數據下對現有的士行業所造成不可避免的冲擊。

  該會建議政府利用現時由運輸署署長發出的1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容許網約車加入服務,并以發牌制度(可先發網約車平台专营許可證、具時限的網約車輛許可證、網約車「夥伴」司機許可證)分別規管網約車的平台、車輛、司機。其中,網約車平台牌照可根據市場反應及開放速度進行調控;根據海外情况,發牌數目可由3至11個不等。

  消委會還建議,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和安全,許可證可具體列明條款,包括聘用網約車司機前須進行背景審查,確保司機是合適人選、確保網約車司機已購買保障乘客的汽車保險、妥善保存接載行程紀錄、為乘客提供有效意見收集和司機過往服務評分的渠道等。

  各界回應】

  運輸業向前走良性競爭成關鍵

  對於消委會新建議,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昨回應稱,政府正籌備推出专营的士立法工作,爭取明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會視乎立法會處理专营的士方案的結果,決定應否探索引入其他新服務,同時會繼續改善現行的士服務質素。Uber則表示,非常歡迎和支持消委會建議,只要監管制度良好,網約車可與的士并存,形成良性競爭。

  網約車入市須先看专营的士

  運房局發言人指,政府建議推出专营的士,具備的特色與消委會建議推出的網約車有不少類同,例如設有車齡上限、營辦商須提供司機培訓課程及司機評分功能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田北辰指,開放網約車市場越快越好,希望將來可劃分的士及網約車客源,以形成良性競爭。他稱,消委會建議成立3至11個網約車平台則是太多。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歡迎及支持消委會建議。他稱,推動本港在規管網約車方面走出一步,政府應審慎考慮盡快作出回應。他又說,香港的士業害群之馬的確存在,市民對網約車亦都歡迎,惟目前有很多過時法例需取締。

  Uber樂見點對點交通規管

  Uber昨亦回應稱,支持消委會對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提出的規管建議,指不但認同消委會規管建議方向,更期望能與政府部門一同努力商議合適香港的制度,使香港消費者能享受汽車共乘的益處并樂見其成。其又強調,網約車并非與的士業界對立,只要監管制度良好,很多國家(或地區)網約車都可與的士并存及良性競爭。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則表示,不反對車輛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亦贊成發展網約車服務以方便乘客,但他不認同為國際網約車平台維持香港業務而修例,認為這做法對的士業界不公平。他說,1.8萬輛的士是本港現有資源,的士業界若得政府協助,亦可做到網約車平台達至的效果。

  【他山之石】

  網約車改變的士業生態

  隨着科技發展,網約車服務改變了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傳統的士業生態。消委會昨發表報告詳細審視了內地、亞洲及歐美等9個不同市場對網約車的取態和營運模式,認為較平衡的方式是循序漸進發出網約車許可證和分別對車輛和司機作出規範,逐漸引入競爭。

  消委會審視上述9個不同市場,發現大致分為三大方向:為網約車及的士創造公平競爭環境,主要案例有北京、新南威爾斯、新加坡及多倫多;全面開放網約車服務,透過輕微修例作出規管,盡量不干預市場發展,如倫敦及紐約;對現有的士服務采取保護措施,如巴塞隆納、哥本哈根及首爾,惟這種方式雖可消除網約車潜在風險,但缺乏誘因改善的士服務。

  消委會報告指,當決定改革和開放市場時,較平衡方式是循序漸進發出網約車營運許可證和分別對車輛和司機作出規範,逐漸引入競爭。此舉優點在於政府能有效監察及控制網約車對整體運輸交通所帶來的影響,亦能較易在改革過程中制訂或修訂要求,加強乘客安全保障,從而改善交通服務質素,但缺點是需較長時間才能反映出對的士整體服務的改變。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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