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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一地兩檢港所需 本地立法須暢行

2017-11-20
来源:香港商报

  在「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15日獲立法會通過后,特區政府以極高之效率推進「三步走」程序,短短3天時間內,港粵雙方即簽訂《合作安排》,完成了「三步走」程序的第一步,趕得及提交12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批,相信屆時應會獲得確認安排,順利完成第二步。社會各界普遍擔心的是明年本地立法程序這個「第三步」,恐遭到諸多阻滯,尤其反對派揚言要「抗爭到底」,并繼續不斷誤導市民,制造政治恐慌,意圖挑動對立情緒,「一地兩檢」能否如期在明年7月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程序,高鐵能否在通車時充分發揮效益,存在變數。

  綜觀反對派對「一地兩檢」的攻擊,不難發現主要集中在兩大類,一是不斷質疑法理基礎,指摘「一地兩檢」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破壞香港法治云云;二是抹黑和醜化,什麼「喪權割地」、「港人會誤墮法網」、「削減港人權益」、「黑箱作業」等說法紛紛出爐,將「一地兩檢」泛政治化及高度陰謀化。在反對派扭曲之下,似乎「一地兩檢」安排是中央刻意加在香港頭上,有「驚天大陰謀」一般,但事實呢?大家不妨換個角度考慮問題,香港26公里的高鐵,對超過2.2萬公里的全國高鐵網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一地兩檢」不能完成本地立法,高鐵變成「慢鐵」,感到不便的主要是港人,遭受損失的將會是香港,對內地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可見,相關方案完全是為香港着想,是港所需,市民只要看清楚事情的本質,很多時候就可以避免陷入「自己嚇自己」的誤區,更理性地討論「一地兩檢」事宜。

  就落實「一地兩檢」的相關基本法條文,林鄭月娥強調,「一地兩檢」安排要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在《合作安排》呈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會就如何援引基本法等問題清楚交代,大家靜待就是。其實,「一地兩檢」方案設計,歷時頗長,有穩健的法理基礎政府才會推出,在法律層面是有保證的。

  從《合作安排》的8大要點來看,包括規定內地派駐人員不進入「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在「內地口岸區」以外亦無執法權;訂明由香港依據香港法律實施管轄(包括司法管轄)的事項;建立應急處理機制,以協助內地處理「內地口岸區」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突發、緊急事件等,進一步規範「一地兩檢」的管理,保障港人的合法權利。很明顯,對「一地兩檢」的種種安排,都是為了確保在法律上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符合基本法,又做到最大限度便利乘客,在執行上清晰可行,能夠最大程度地發揮高鐵的效能和效益。政府做好釋疑解惑工作,有助爭取公眾信任,推動順利完成本地立法。

  「一地兩檢」是方便乘客,盡展高鐵經濟和社會效益,幫助本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關鍵,是香港利之所在,得到絕大部分港人的支持,更獲得內地大力配合,可謂「天時地利人和」,接下來,須排除反對派的阻撓,確保本地立法暢行,絕不能在第三步將自己絆住,延誤香港經濟社會發展和損害民生福祉。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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