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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議事規則阻「拉布」

2017-11-15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黃熾華

  反對派議員繼續用「拉布」手段破壞正常討論,妄圖使「一地兩檢」立法無限期拖延,有議員竟離題萬里地翻出《議事規則》88(1)條,動議新聞界及公眾席人士離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斥之為「無所不用其極」和「近乎荒謬」,真是一語中的!

  「拉布」違背十九大對香港方針。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團結帶領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齊心協力謀發展、促和諧,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可是,「痞子議員」反其道而行之,用「拉布」阻滯「一地兩檢」的通過,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及保障改善民生,阻撓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粵港澳大灣區泛珠三角區域的合作。這實質上是用「拉布」配合外部勢力阻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

  「拉布」顯示西方民主醜惡不堪。香港議會承襲西方議會而使反對派夢寐以求「三權分立」。然而香港人卻不清楚,早在18世紀末,盧梭就已對「代議制」提出質疑。他認為民主只能由人民直接表達而不能被他人代替。果然,到后來英、法、美的「代議制」民主選舉蛻變成「選主」,使有錢人、暴力者、具知名度、長相、巧舌如簧者用各種「奧步」(控制輿論、抹黑對手、造謠惑眾、苦肉計、離間計甚至暗殺),使不學無術野心家躋身議會或總統大位,將競選諾言變成謊言。香港的政治痞子一旦進入立法會,便背叛對選民的承諾,用「拉布」拖延有利民生的高鐵「一地兩檢」,就是其中一種表現。

  斷絕「拉布」必須修改《議事規則》。近期立法會中的建制派議員提出動議修改《議事規則》,反對派也欲就修改「尋求共識」。其實,美國會議法先驅和權威愛麗絲·司徒吉士(Alice Sturgis)在《會議程序準則》一書就開宗明義指:「如果把民主說成是手段,自由是目的,而法制就可稱為使用正當手段追求所定目的的監護人。因為法制應該是按照民主的會議程序體現大多數人的自由意志制訂出來的」。沒有法制,追求自由的民主手段就可能因少數人的胡作非為而不能實現;法制的制訂體現的是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而非少數人的欲望;法制的規定要通過會議程序來體現,程序是民主手段「監護人」和實現多數人意志的保障。希望遵循基本法規定和上述原則斷絕「拉布」,刻不容緩。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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