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文
一切能提升升学率的行为,在教育局这边都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打击也是一阵风。而一切会破坏这个“共识”的行为,都可能遭到学校和教育局双重的压力。
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通常是冒着极大风险的,如果不是对相关主管部门的信任,举报者是不会轻易提交举报信的。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实验中学学生刘文展也应是如此,当他举报学校违规有偿补课之时,也是信任教育部门,然而教育部门的行为辜负了他的信任。学校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举报者的信息。提出问题的人在问题解决之前被解决了,刘文展新学期被禁止报名。
一封举报信,除了学校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还连带带出了管理部门的颟顸。教育部在2015年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再次重申了严禁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并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方面实施一票否决制,也就是一旦发现有偿补课行为,“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
2016年7月赣州市开展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至今于都县教育局官网上还有转发赣州市教育局文件的通知,这份通知在教育部的规定上打了折扣,“在高中阶段,对于高二升高三的学生可以适当进行假期补课,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考虑到高考的重要性这项规定也是可以理解。按理说,经过此次治理,学校会有所收敛,但是2016年9月,刘文展考入于都实验中学,学校在高一阶段就已经开始补课了,而且时间是“周六上午及周末全天”,在赣州市教育局通知的基础上,不仅时间更长,而且涉及的学生也更多,等于是让规定形同虚设。
在发出治理通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学校依然故我地对高一学生进行长时间补课的行为,要么是于都县教育局工作马虎,被学校打了马虎眼,但在今年2月9日于都县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实验中学等四所学校寒假补课查处情况的通报》中显示,教育局其实对实验中学有偿补课的行为是有所查处的。但为何会屡禁不止呢?
在一些教育比较好的基层,优质高中与教育局之间的关系通常是相互扶持的,优质高中会有好的高考成绩,这不仅是学校的荣耀,也是教育局官员的成绩,关乎升迁命运。也就是说,一切能提升升学率的行为,在教育局这边都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打击也是一阵风。而一切会破坏这个“共识”的行为,都可能遭到学校和教育局双重的压力。
从刘文展接受记者采访的描述来看,刘文展应该是一个很有独立思维,思想比较自由的人,日常学习当中对学校不可的行为应该已经表达过不满。这也是为何教育局到学校调查之时,学校能第一时间想到刘文展。当然也不排除是教育局本身就有泄露举报者信息的行为,至少学校在询问刘文展之时,提及的电话号码非常精准。
从这里可以看出,于都县教育局在接到举报信之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将涉及举报者信息的内容透露给了学校,而学校并不是第一时间解决有偿违规补课的行为,而是找到举报者。在学校看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远比解决问题重要。
而当记者去采访之时,于都县教育局和于都实验中学异口同声地认定举报者刘文展有“心理问题”,学校作为被举报者如此攻击举报者还“情有可原”,但作为主管单位也如此对待举报者,足见其对学校的偏袒。于都县教育局最终的调查结果是有补课事实,没有收费,这如果不是被学校忽悠,就是忽悠公众,反正不管是哪种情况,于都县教育局工作不力,算是逃不脱了。
关于刘文展,学校一口咬定是其班主任私人行为,校方已对班主任予以批评,并到刘文展家中道歉,并多次邀请刘文展到校复课。不过经历了这一次打击,刘文展已经对学校失望,对教育局估计也是心如死灰。他不愿再去于都实验中学读书,“希望换一个学校”。对于任何一所真正从事教育,理解教育本质的学校,都应该欢迎刘文展这样一个思想独立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