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兩年前黃立成創辦《17》直播App後,近年「開Live成風」,數以百計的直播App如雨後春筍湧現。近日電視廣播(511)加入戰團,以自家藝人主打建立《Big Big Channel》,而騰訊(700)亦建立《VOOV》直播,巨額資本和電視台紛紛湧向直播領域,形成一股「直播熱」。
直播App為內容提供者與其粉絲帶來互動,粉絲樂意購買虛擬禮物打賞主播,早前樂視電視直播吳亦凡生日音樂會,就帶來近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收入,騰訊視頻直播王菲演唱會收近300萬元打賞,直播市場的強大變現能力,顛覆整個娛樂產業的發展。 香港商報記者 勞佩欣
以前想做明星,最佳的途徑不外乎參加比賽、報名藝員訓練班或是進入演藝學院,然而YouTube等視頻網站出現,KOL(網絡紅人)應運而生。加上直播App跑出,網友分享生活點滴做主播,素人隨時比明星更聲名大噪,直播令無數素人一圓明星夢。粉絲購買虛擬禮物支持,內容提供者隨時可藉平台賺到一桶金。
藝人更易套現
直播是近年來最火的互聯網產品,直播平台大致上可分為遊戲實況、社交媒體、素人平台、媒體平台及電商平台五類。當中,社交媒體直播以個體戶為主,僅具備直播和觀眾互動功能,粉絲群基礎決定了觀眾的數目。
素人平台及媒體平台則類近,除了有基本的直播功能外,更設虛擬禮物系統。觀眾以現金購入程式的虛擬貨幣,可在直播中購買虛擬禮品送贈內容提供者,而內容提供者可將虛擬禮品變現兌換現金,為平台與內容提供者雙方帶來強大的變現能力,形成一個新的盈利點,不少傳統影視公司也緊抓風向進入市場分一杯羹,娛樂產業重新洗牌。
近日電視廣播加入直播戰團,以自家藝人主打建立《Big Big Channel》,同樣設虛擬禮物系統。用戶以真金白銀購買虛擬貨幣,再使用貨幣購買虛擬禮物如花束,在直播中送出,而主播能夠將用戶送出的禮物套現。藉TVB藝人的名氣及本身擁有的粉絲群,比素人直播更易將觀眾套現,因此TVB看準近年開Live成風的商機,緊貼潮流開拓新財路。
有別於素人直播App,藝人直播的專屬平台不是新鮮產物。早於兩年前,韓國Naver已推出《V》App,《V》與不同經紀公司合作為藝人開設專門的頻道,讓藝人在頻道播放MV和表演片段,亦會播放獨家綜藝節目,然而《V》實際上更多時間被藝人用作突擊直播預告新曲新節目。
同時,《V》有別於市面素人直播App的送禮系統,反而針對藝人本身的獨特商機,建立獨家的收費節目或演唱會播放頻道,吸引粉絲付費訂閱。這種針對藝人屬性建立的收費直播,通過爭取明星活動的獨家直播權限,為粉絲傳遞第一手明星資訊,巧妙結合粉絲經濟來賺取巨大流量及實現粉絲變現。
內地的藝人直播,更結合送禮系統同步進行,早前樂視電視就直播吳亦凡生日音樂會,一張直播券索價50元,當天的生日會直播在線觀看突破153萬人次,直播券售出金額合計超7000萬元。
去年,闊別歌壇多年的天后王菲舉辦僅一場的個人演唱會,例牌一票難求。騰訊視頻取得演唱會直播版權,當日超過2000萬人同步網上觀看直播演唱會。雖然騰訊視頻免費直播,但2000多萬網上觀眾,在看直播的同時打賞禮物,帶動近300萬元的收入,當中有粉絲更打賞了約9萬多元的禮物。
麥萃才:直播App難取代電視成主流
直播強大的變現能力,吸引互聯網巨頭甚至電視台開始爭相加入開發。不過,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直播App和電視相提並論下,直播App不是一件創新的產物,只是換了平台播放,而與觀眾互動的功能,傳統電視一直都有。
麥萃才認為,直播App的可攜性及點播功能的確突破傳統電視時效性框框,惟他舉例指,直播教化妝等等內容,事實上電視節目一直在做,內容性分別不大;加上直播App的解像度等觀感享受度不如電視,地點信號以及寬頻局限性大,萬一人流過多或會「死機」,就正如電子書的出現到今日都未能取代真實書本一樣,因此他斷言除非2020年5G出現解決以上的局限性,否則直播App難以取代電視成為主流。
對於直播App所創造的經濟收入,麥萃才指該些「打賞」有別於收費電視的月費,「打賞」與「捐錢」無異,非硬性規定,「觀眾鍾意就畀,唔鍾就一蚊都唔畀」,如不計極端例子,「正常人一個月會打賞到幾多?」因此直播所創造的效益規模未必非常大,亦難以成為電視台及其他科網公司最大的收入來源,頂多為內容提供者提供額外收入。
事實上,市面上直播平台越來越多,同質化問題嚴重,內容大同小異,而有些內容提供者為賺取更多的打賞收入或吸納更多粉絲群,甚至不惜在鏡頭前做出暴力或色情等等不雅動作吸睛,潛在有下架的危機。另外,虛擬禮物系統雖為內容提供者及平台帶來經濟效益,但是內容提供者個人收入的稅收追蹤和監管,在法律上存在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