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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违规屡禁不止 今年工行收12次罚单

2017-06-21
来源:法治周末

  資料圖。

  “銀行此類違規收費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究其根源在於違法成本低廉。只有提高銀行業違規收費行為的違法成本,嚴肅查處商業銀行違規收費行為,才能夠還行業以‘清朗’的環境”

  法治周末記者 蔣起東

  6月12日,中國銀監會江西銀監局在官網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營業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營業部受到行政處罰。

  兩家銀行受到行政處罰的原因均為存在“以貸收費、質價不符的不規范經營行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江西銀監局決定對工行江西省分行、農行江西省分行均作出罰款2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法治周末記者梳理以往監管部門處罰決定發現,工行自今年以來已多次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而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其中就包括因質價不符等違規收費行為被處罰。

  兩銀行因以貸收費、質價不符遭罰

  據了解,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而審慎經營規則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准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

  其中,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行江西省分行營業部、農行江西省分行營業部即是因以貸收費、質價不符,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而被處以25 萬元的罰款。

  什么是以貸收費?公開資料顯示,以貸收費是指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例如,企業到銀行辦理貸款時,銀行要求其購買保險、提供存款或者辦理某項銀行業務並收取費用作為貸款的附加條件。如果企業不辦理,則可能意味著貸款的泡湯。

  質價相符則是指銀行服務質量和服務價格要質價相當,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者多收費少服務。而質價不符則意味著客戶交了錢卻沒有享受到銀行應有的服務,或銀行超出價目表收費。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對於銀行收費,市場都很關注,銀監會也一直嚴格要求銀行規范服務收費行為,履行社會責任,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事實卻並非如此。以貸轉存、以貸收費、質價不符的違規收費行為是銀行業存在已久的潛規則,近有大行其道之勢。”

  工行年內已受到監管部門12次處罰

  法治周末記者通過統計銀監會處罰信息發現,加上此次遭到的處罰,自2017年以來,工商銀行已累計12次收到銀監會開出的罰單,僅今年2月份就有4次被處罰,其中有多次都是因為違規收費問題而被處罰。

  2月8日,工行四川資陽分行因違規收取融資顧問費而被銀監會資陽監管分局罰沒60萬元;工行四川簡陽支行違規收取融資顧問費被罰沒100萬元。2月23日,工行成都龍泉支行因個人貸款“三查”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四川銀監局罰款25萬元。此外,工行海南省分行因存貸款“三查”不盡職,及在服務收費過程中存在質價不符的違法行為,被銀監會海南監管局處以50萬元罰款。

  3月,工行隆林縣支行因存在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及時報備,及單位銀行賬戶未經人民銀行核准或未向人民銀行備案的違規行為,被央行隆林縣支行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工行巴南支行因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被央行巴南中心支行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罰款。

  4月,因存在超授權開展“他行代理保管票據業務”,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工行票據營業部上海分部被罰沒487萬元;工行廣州番禺支行因存在金融統計違法行為被央行廣州分行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5月,工行巴彥淖爾分行因存在行政違法行為被警告,並處以3000元罰款;工行石河子分行因貸款風險分類不准確被罰款30萬元。6月,因存在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抵押物懸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工行滁州市分行被處以罰款20萬元。

  對於此次江西銀監局處罰情況,法治周末記者多次撥打工行江西省分行營業部電話,希望了解該行被江西銀監局處罰的具體事由,但始終無人接聽。

  違規收費潛規則屢禁不止

  事實上,監管部門對銀行的違規收費行為的整治力度在不斷加大,幾乎每年監管部門都要對銀行違規收費出重拳整治。

  為銀行服務亂收費行為,2014年2月,發改委、銀監會等部門專門頒布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並先後多次開展專項清理檢查,各商業銀行服務收費行為有所規范,一些不合理收費項目被取消。

  2016年6月,發改委公布《商業銀行收費行為執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商業銀行存在違規收費問題將更容易被識別,並受到監管部門的監督和處罰。

  據了解,《指南》明確了商業銀行收費行為應當遵循的基本要求,即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合理確定市場調節價領域的收費項目和標准,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願、息費分離、質價相符的原則。

  《指南》中提到,質價相符是指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提供價格合理的服務。顧問與咨詢類、資金監管類、資產托管類、融資安排類等業務,特別應當體現實質性服務的要求。此外還提到,商業銀行不應以融資或者其他交易條件為前提,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提供服務、收取費用。

  而另一方面,盡管監管部門不斷加強監管力度,但質價不符、以貸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仍長久地存在於銀行業之中,飽受詬病,且屢禁不止。

  有業內分析認為,中國銀行業普遍倚重傳統存貸款業務經營,業務單一受限,造成銀行經營盈利渠道過窄,且隨著存款利率的逐漸放開,銀行傳統存貸款利差進一步收窄,這也使商業銀行越來越倚重中間服務收費。

  宋清輝表示:“銀行此類違規收費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究其根源在於違法成本低廉。只有提高銀行業違規收費行為的違法成本,嚴肅查處商業銀行違規收費行為,才能夠還行業以’清朗’的環境。”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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