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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法律小說”的《西遊記》

2017-05-09
来源:檢察日報

  編者按:真正的名著,就像個多棱鏡,基於不同的向度會呈現出別樣的色彩。本文作者嘗試從法律的意蘊解讀《西遊記》,對法律人而言,這本古典名著會更有趣、更生動精彩。

  古典名著《西遊記》有著豐富的內涵,如果基於法律或犯罪學的視角分析,小說反映了兩種不同的犯罪矯正理念的比較。一種是以玉帝為代表的古典模式。孫悟空大鬧天宮,被二郎神戰敗,玉帝即傳旨“命大力鬼王與天丁等眾,押至斬妖台,將這廝碎剁其屍”。在獲知豬八戒“扯住嫦娥要陪歇”後,玉帝同樣作了死刑判決,只是多虧太白李金星出面說情,“改刑重責二千錘”。沙僧失手打碎玻璃盞,玉帝即令“卸冠脫甲摘官銜,將身推在殺場上”,後因赤腳大仙說情,改為“杖八百下,貶下界來,又教七日一次,將飛劍來穿其胸脅百餘下”。小白龍縱火燒了玉帝賞賜給西海龍王的夜明珠,被其父以“忤逆”的罪名告上天庭,即在“天庭上犯了死罪”,只是觀音“親見玉帝”,才得以改判。

  玉帝非常習慣通過重刑,甚至是極端的方式來實現對犯罪人的矯正。按照犯罪學原理,玉帝的這種犯罪矯正理念,屬於“古典主義模式”,這一模式主張對犯罪人要嚴刑峻法,從重處罰,應該盡可能地采取更多的剝奪犯罪人權利的措施來對待犯罪人。玉帝的懲罰模式的犯罪矯正觀,並沒有實現對犯罪人心理的矯正,卻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了新的犯罪。沙僧就向觀音坦承,接受懲罰、被貶流沙河後,“在此間吃人無數,向來有幾次取經人來,都被我吃了”。八戒在凡間同樣靠“吃人度日”,當觀音點化豬八戒時,八戒道:“前程前程,若依你,教我嗑風!常言道,依著官法打殺,依著佛法餓殺。”八戒的這番話,從一個側面意味著玉帝懲罰模式的犯罪矯正理念的破產。

  與玉帝的古典主義的犯罪矯正理念對應的,是如來“現代主義”的犯罪矯正觀。該觀點認為,犯罪人是可以改造的,且國家和社會應該創造條件幫助犯罪人改造。如來通過自己的弟子觀音,點化孫悟空皈依佛門,給他提供了一個受教育機會,並解除對孫悟空的監禁,讓他保護唐僧向西天取經,給孫悟空提供了一個“就業機會”。一路上,孫悟空上天下海,一會兒去南海落伽,一會兒去靈霄寶殿,使得天庭的各種機構都參與到取經事業中,這在事實上完成了犯罪人和整個天庭社會的重新結合,使得社會的各個方面參與到犯罪人的改造之中。孫悟空在取經過程中,除了斬妖除魔,他對佛教的理解和參悟,在某些方面甚至超過了唐僧。

作為“法律小說”的《西遊記》

《西遊記》圖源於網絡

  第四十三回記載,唐僧聽到水聲,大驚道:“徒弟呀,又是那裏水聲?”行者笑道:“你這老師父,忒也多疑,做不得和尚。我們一同四眾,偏你聽見什么水聲。你把那《多心經》又忘了也?”唐僧道:“多心經乃浮屠山烏巢禪師口授,共五十四句,二百七十個字。我當時耳傳,至今常念,你知我忘了那句兒?”行者道:“老師父,你忘了‘無眼耳鼻舌身意’。我等出家人,眼不視色,耳不聽聲,鼻不嗅香,舌不嘗味,身不知寒暑,意不存妄想——如此謂之祛褪六賊。你如今為求經,念念在意,怕妖魔不肯舍身,要齋吃動舌,喜香甜嗅鼻,聞聲音驚耳,睹事物凝眸,招來這六賊紛紛,怎生得西天見佛?”

  第四十七回描述,天色已晚,唐僧勒馬道:“徒弟,今宵何處安身也?”行者道:“師父,出家人莫說那在家人的話。”三藏道:“在家人怎么?出家人怎么?”行者道:“在家人,這時候溫床暖被,懷中抱子,腳後蹬妻,自自在在睡覺;我等出家人,那裏能夠!便是要帶月披星,餐風宿水,有路且行,無路方住。”

  玉帝、如來的犯罪矯正方面所持的不同理念,其高下優劣非常明顯。這也間接地印證了馬克思的那句名言:曆史和統計科學非常清楚地證明,利用刑罰來感化或恫嚇世界就從來沒有成功過,而是適得其反!

  《西遊記》的情節設計及發展,和犯罪學教科書中犯罪人改造的步驟、過程完全一致,我們甚至可以說,《西遊記》的故事脈絡,完全複制了犯罪人矯正的三階段。犯罪學原理認為,犯罪人的矯正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強制矯正、認罪服法、自我改造。整個《西遊記》共一百回,我們完全可以按照上述犯罪人矯正的三個步驟劃分為三個階段。

  在強制矯正階段,孫悟空尚未認罪,被壓在五行山下,“渴飲溶銅捱歲月,饑餐鐵彈度時光”。二是認罪服法階段。當孫悟空向路過的觀音表示“我已知悔了,但願大慈悲指條門路,情願修行”時,表明作為犯罪人的他已經悔罪,其頭腦中正確的思想觀念開始處於優勢位置。當然,犯罪人的改造行為是容易出現反複的,這也是矯正過程中的必然現象。第十六回中,觀音禪院的道人問孫悟空,都“拜已畢了,還撞鍾怎么?”孫悟空方丟了鍾杵,笑道:“你那裏曉得,我這是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鍾的。”此後很多次,孫悟空均有“撂挑子”的行為,這同樣說明了在認罪服法階段,犯罪人改造的反複性。三是自我矯正階段。在第五十八回中,孫悟空的對手是六耳獼猴,六耳獼猴與孫悟空極為相似:

  “模樣與大聖無異:也是黃發金箍,金睛火眼;身穿也是錦布直裰,腰系虎皮裙;手中也拿一條兒金箍鐵棒,足下也踏一雙麂皮靴;也是這等毛臉雷公嘴,朔腮別土星,查耳額顱闊,獠牙向外生。”

  即便觀音也“委不能辨”,其實,六耳獼猴就是另一個孫悟空,或者說,是孫悟空內心深處的自己,當孫悟空“忍不住,輪起鐵棒,劈頭一下”把六耳獼猴打死的時候,他打死的其實是那個內心裏的自己,這表明孫悟空已經同過去的自己徹底地決裂。自此,孫悟空規規矩矩,一路護送唐僧到達靈山,修成正果。之所以說六耳獼猴就是孫悟空自己,小說的回目是給了我們暗示的,該回的回目為“二心攪亂大乾坤,一體難修真寂滅”。隱藏於句首的“二心”“一體”,是再明顯不過的。

  綜上,基於法律視角的分析,無論在作品主旨的構思上,還是故事情節的推進和設計上,我們都能用犯罪學的相關原理予以闡釋,無疑,這在一個側面豐富和深化了對《西遊記》本身的認識,至於小說中細節部分同法律的聯系,那是一個更為精彩的話題,等待著我們去審視、發現。

[责任编辑: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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