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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種藥品新納入醫保報銷範疇 兒童用藥重疾用藥獲極大支持

2017-02-24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

339種藥品新納入醫保報銷範疇 兒童用藥、重疾用藥獲極大支持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旭

  對於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來說,有相當一部分藥物因為進不了藥品目錄,需要患者自己承擔費用。而最新的政策調整將有助於減輕患者的費用負擔。

  2月23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公佈了2017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版目錄擴大了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保障範圍,不僅有利於為參保人減負,也將對臨床用藥技術進步產生推動作用。

  2017年版藥品目錄較2009年版增加了339個藥品。第三方醫藥服務平台麥斯康萊創始人史立臣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此次藥品目錄在2009年的基礎上增加力度很大,不僅有新藥品的增加,同時也剔除了很多輔助性“神藥”。

  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介紹,考慮到部分藥品具有很高的臨床價值但價格較為昂貴,按照現行價格納入目錄可能給基金帶來較大壓力的實際情況,專家同步評審確定了45個擬談判藥品,下一步將通過談判適當降低價格後再納入目錄範圍。

  ●兒童藥品、民族藥大幅增加

  在新版藥品目錄中,西藥部分包括了化學藥和生物製品,中成藥部分包括了中成藥和民族藥,中藥飲片部分採用排除法規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飲片。西藥、中成藥部分共收載藥品2535個,較2009年版目錄新增339個,增幅約15%。其中西藥1297個,中成藥1238個。中藥飲片部分未作調整,仍沿用2009年版藥品目錄的規定。

  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原勞動保障部、人社部分別於2000年、2004年、2009年調整髮布了三版藥品目錄,目錄品種逐步擴大、用藥水平逐步提升,但從2009年至今,藥品目錄長期未作調整,導致參保人員目錄外藥品費用負擔較重、與臨床用藥需求脫節、創新藥品無法進入目錄等問題逐步顯現。

  陳金甫稱,2016年下半年人社部啟動了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重點考慮調入現有藥品目錄沒有覆蓋的治療領域、作用機理以及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兒科婦科等藥品,優化目錄結構,優選性價比較高的品種,支持醫藥技術創新,通過擴大臨床用藥選擇促進醫藥產品競爭等。

  那麼,新版藥品目錄具體調入了哪些藥品呢?

  陳金甫介紹,新版藥品目錄新增了91個兒童藥品品種,藥品目錄中明確適用於兒童的藥品或劑型達到540個;加大對創新藥的支持力度,2008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國批准的創新藥和生物製品中,絕大部分都被納入了2017年版藥品目錄範圍或談判藥品範圍,僅很少的品種因不屬於醫保支付範圍(疫苗)或臨床認可度較低等原因未被納入;重點考慮重大疾病治療藥物。治療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藥品基本被納入了藥品目錄或談判藥品範圍。

  同時,新版目錄大力支持中藥、民族藥,2017年版藥品目錄中,西藥與中成藥的佔比分別達到51%和49%,基本持平。有關部門專門組織了少數民族醫藥專家,對藏族、蒙古族等民族的傳統藥進行評審,新增民族藥41個,增幅達到90%,比例明顯高於其他藥品。

  此外,與2015年國家談判藥品做好銜接,替諾福韋、埃克替尼、吉非替尼等3個藥品均經專家評審納入了藥品目錄;大力支持基本藥物製度。絕大部分國家基本藥物被納入了藥品目錄甲類部分,支付比例高於乙類藥品。

  史立臣介紹,這次增加的力度不小,而且國家加大了對新藥的納入具有很強的導向作用,對於新藥在各省份的推廣是比較大的利好。

  ●有利於鼓勵藥企投入研發

  《藥品目錄》收載的西藥甲類藥品402個,中成藥甲類藥品192個,其餘為乙類藥品。

  人社部要求規範各省藥品目錄調整,各省(區、市)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對《藥品目錄》甲類藥品不得進行調整,並應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進行乙類藥品調整。同時,各省(區、市)應於2017年7月31日前發布本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的數量(含調入、調出、調整限定支付範圍)不得超過國家乙類藥品數量的15%。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藥品目錄》中的2535種藥品外,還經過專家評審同步確定了45個擬談判藥品,均為臨床價值較高但價格相對較貴的專利、獨家藥品。

  “關於部分專利、獨家藥品價格較高的問題,社會各界非常關注,前期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和一些地方醫保部門的准入談判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經驗。”陳金甫說,目錄評審中經過諮詢專家評審、遴選專家投票等程序,同步確定了45個擬談判的藥品。這些藥品中近一半為腫瘤靶向藥物,涵蓋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結直腸癌等常見腫瘤,其他為心腦血管疾病、罕見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藥。

  陳金甫透露,下一步將在確認相關企業是否具有談判意向後,向社會公佈擬談判藥品名單並按相關程序組織談判,將達成一致的品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在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臨床用藥需求的同時保證基金平穩運行。

  實際上,從近年的藥品目錄調整期限來看,分別間隔了4年、5年、8年,藥品目錄調整週期太長,滯後於醫藥行業的發展,一直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

  “前期由於種種原因,藥品目錄調整的周期確實較長,這個問題我們也非常重視。本次目錄發布後,我們一方面將抓緊開展談判藥品准入,指導各省(區、市)人社部門進行乙類藥品調整。”陳金甫介紹,將著手研究完善醫藥用藥管理辦法,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的醫保用藥准入機制,做好目錄准入、支付標準、使用管理等環節的有機銜接,逐步實現醫保用藥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範圍與臨床用藥實際、醫藥技術進步相適應,在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好保障的同時,進一步發揮醫療保險支持創新、促進發展的作用。

  對此,史立臣認為,長期以來中國製藥企業對研發投入力度不大,有部分新藥物研發出來2~3年進不了市場,有些藥物必須得三甲醫院銷售,而進不了藥品目錄就沒辦法在三甲醫院銷售。

  “國外沒有藥品目錄,他們是每半年對藥品調整一次,專利藥的仿製藥出來後,他們會有限採用仿製藥,會極大降低患者支付壓力。”史立臣說,我國也可以考慮更靈活地調整藥品目錄,使得一些新研發的仿製藥物能夠替代進口藥物,這樣藥物的價格會便宜很多,有助於減輕醫保支付壓力和消費者支出壓力,更重要的是能夠鼓勵大量醫藥企業投入研發。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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