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實習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旭
企業不斷反映非稅負擔過于沉重的呼聲,引起了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昨日(1月18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針對部分企業所反映的問題作出了權威的回應。
此前,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光我們就要交500多種費,我們今年(2016年)繳費從1月到11月份,已經交了4000多萬元”。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針對娃哈哈集團反映的情況,兩部委委托浙江省等25個省(區、市)財政、價格及其他有關部門協助核對娃哈哈集團及所屬企業的繳費情況,并采取與企業座談、查賬對表等方式逐筆核對。
經過核對,該集團2015年有支出數據的實際繳費項目為317項,與企業提供的繳費項目相差216項。在剔除重復計算后,2015年娃哈哈集團及所屬企業的繳費項目為212項,繳費金額7412.07萬元。
中國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這些費是合法的,是有“出生證”的費,但是否合理仍有待進一步討論。
賬單中部分項目已停收
此前,娃哈哈集團提供了所屬131家企業2013年以來曾發生過的繳費項目共533項。據財政部官網的回應,2015年娃哈哈集團及所屬企業的繳費金額總共達7412.07萬元,主要涉及五大類項目。
其中包括:一是政府性基金2項,全部為國家設立項目,共3456.43萬元;二是行政事業性收費26項,其中國家設立22項,地方設立4項,共2185.25萬元;三是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排污權出讓收入)1項,為國家設立項目,共372.91萬元;四是經營服務性收費148項,共1236.30萬元;五是協會商會會費、訂刊費等其他收費35項,共161.17萬元。
浙江省財政廳也在官網上進一步回應娃哈哈集團在浙江省的繳費情況。集團所屬在浙江省39家企業,2015年在該省實際繳費項目為63項,金額為4486.6萬元,具體如政府性基金1項(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金額為3113.2萬元。不過浙江省財政廳表示,該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減按70%費率征收該項基金;而自2016年11月1日起,已全面停止征收該項基金。
浙江省財政廳還表示,在經營服務性收費當中,涉及該省的有38項,金額為253萬元。主要包括財務年度審計費、垃圾清運費、電梯維護保養費等。需要說明的是,實行政府定價的電子口岸卡年審費、進出口報關業務IC卡年審費、海關電子口岸卡服務費3項,自2016年11月1日起已停止收取。
宗慶后曾在2017網易經濟學家年會發言表示,2016年的費跟前一年的費相比沒有明顯下降,有的費甚至還增加了,特別是環保收費增加太多。
據記者了解,2016年12月底,環境保護稅法獲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按照立法原則,環保稅將實行“稅負平移”,即從排污費“平移”到環保稅,征收對象和標準等都與現行排污費基本保持一致。
去年繳費項目、金額“雙降”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娃哈哈集團尚無全年數據,但從2016年1~9月數據看,較2015年同期在繳費項目和金額上,均有一定程度減少。
從項目上來看,根據財政部數據,317項收費的計算口徑和國家收費目錄清單公示的口徑有所不同。例如,國家批準設立的計量檢定費屬于一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而企業則按照計量器具的不同,分別記錄為水表檢定費、流量計檢定費、溫度計檢定費、砝碼檢定費等64項收費。
不過馮俏彬以計量檢定費為例,對此提出了質疑:這一部分行政性收費是該由政府相關部門承擔,還是該由企業來承擔?她認為,行政性收費是應當清理的不合理收費之一。比如,質監部門進行貨物檢測等具有普遍性質的服務,并非什么“特定服務”,其所需要的成本費用是普遍性的稅收。對此,社會成員已經進行了支付,政府不應另立名目重復收取。
從金額上來看,娃哈哈集團2015年繳費金額為7412.07萬元。按照宗慶后的說法,2016年截至11月,集團繳費4000多萬元。以此推算,2016年該企業繳費金額有所減少。
按照馮俏彬的說法,自2013年我國切實推進“簡政放權”以來,亂收費現象已經大為減少,有的省份比如山東,都在積極主動地下調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