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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央企帶頭簽煤電合同后 煤價結束十八期連漲

2016-11-10
来源:第一財經日報

  11月9日,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許昆林在發改委新聞發布會上表示,8日上午,神華集團、中煤能源集團已和華電集團、國家電投集團簽訂了中長期合同。

  煤炭龍頭企業帶頭降價和帶頭簽訂長協協議的舉動已經影響到了市場變化,政府調控煤價已有越來越強的主動權。9日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報收于606元/噸,環比下行1元/噸,結束了此前連續十八期上漲的局面。

  535元/噸是基礎價 價格機制隨市場波動

  許昆林透露,與以往定量不定價的合同不同的是,中長期合同定了一個較長的周期。

  “第一是有明確的定價機制,此次合同確定5500大卡動力煤的基礎價為535元/噸,在這個基礎上參照市場的變化做相應的調整。第二是有履約保障,增加了一些履約監管和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第三是國家有關方面會給予相應的支持,鼓勵供需雙方簽訂年度中長期合同,將會在安全高效先進產能釋放中,優先支持簽訂中長期合同的企業,比如在期限上暫時不做限定。鐵路總公司也會在運力上給予優先保障,為這個合同履約創造良好的條件。”許昆林說。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合同確定5500大卡動力煤的基礎價為535元/噸,與市場目前700元左右的價格差距較大,主要源于市場上的投機因素較大。

  “簽約能夠穩定價格,逐漸形成中長期協議。煤電和運輸應該建立長期協議,不應該全部變成現貨。因為全部現貨有很大的風險,資本的力量很大,加上中間商投機都會有一定影響”,韓曉平說。

  集成期貨煤炭研究員鄧舜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基礎價格雖與現行價格有價差,但535元/噸不是一口價,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需要市場來調整。

  “這一價格比之前預期要低,業內普遍認為不看好明年長協的走勢。如果基礎價格能夠與市場波動有效連接,煤電雙方在535元/噸的價格下都有一定利潤,雙方都能接受。”鄧舜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副巡視員魯俊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基礎價格顯示出雙方對市場走勢的判斷是理智的,沒有受到近期煤炭價格非理性過快上漲的干擾。一定程度上看出我國煤炭價格的合理區間。如果實際價格過高或者過低,偏離了市場能接受的價格,都不可持續,市場也不能接受。

  央企帶頭示范作用

  此次參與簽約的神華集團、中煤能源集團、華電集團和國家電投集團均為煤炭和電力企業體量較大的央企。鄧舜認為,四大央企帶頭簽約,本身也是一種政治表態,相信其他企業會逐漸跟進。

  韓曉平也認為,四個企業簽訂協議,會相應帶動其他企業。運輸保障上,四個已簽訂協議的企業享有鐵路、港口等方面的優先權,會加大其他企業的經營困難,這樣越來越多的企業會和大型國企簽協議,形成良性循環。

  對于合同的執行力度,多位業內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需要繼續觀察。

  韓曉平認為,長協的價格比較難固定,需要國家通過政策來長期穩定價格,電價也相應作出調整。難度在于目前電力改革也處在不成熟階段,電力價格始終沒有長期協議的機制,電網公司也不愿承擔這樣的責任,這使得協議鏈條無法穩定建立。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此前表示,要充分發揮合同的法規約束效應,供需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政府也要加大力度嚴格監管,尤其要加大違反合同的懲罰力度。“特別是電煤合同,因為電力的公共事業屬性很強,保證電煤供應,除了市場合同,政府還要干預。”

  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希望龍頭企業能夠帶頭承擔穩定市場的責任,并給予一定的政策鼓勵企業履責。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昨日的簽約現場表示,國家鼓勵支持煤電供求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在安全高效先進產能釋放中,將優先支持簽訂中長期合同的企業,并將加強相關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營造合同執行的良好社會環境,做好監督服務協調保障工作。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孟建民表示,希望其他中央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從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統一認識、積極協商、共同研究,努力克服困難,加快推進中長期協議簽訂工作,全力保障能源供給安全,為國民經濟健康運行做出積極貢獻。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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