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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波:2047「大限」之说毫无事实根据

2016-09-18
来源:巴士的报

   2047年後土地契约问题引起热议,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发表网志,指坊间「大限」之说并无根据。

  

  陈茂波 资料图片 

  陈茂波指出,第一种误解是以为政府无权处理2047年後土地契约。他认为这种误解或源於理解《中英联合声明》时出现偏差。根据声明,有关2047年土地契约年期,是针对本港回归前港英政府进行的土地批租。不过《基本法》第123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後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

  陈茂波指在1997年7月15日,行政会议就特区政府批出的土地契约及相关事宜,通过一系列安排,特区政府同日亦公布有关政策声明。根据声明,没有续期权利的契约(不包括短期租约和特殊用途契约),期满时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权酌情决定续期50年而无须补缴地价,惟须每年缴纳租金,款额相当於有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3%;租金其後亦会随应课差饷租值改变而调整。

  他以港岛薄扶林花园作为例子,指原地契於2006年中届满,最终获续期50年至2056年,已跨越2047年,并无须补地价,业主只须缴纳差饷租值3%作地租。同时,特区政府成立以来公开出售的土地年期,一般也是从卖地当日起计50年,而不是从1997年起计50年。换句话说,特区成立至今卖出或批出土地,除非是短期租约或特殊用途契约等的租约,否则土地年期全部超越2047年。

  对於有提议要求政府现在就立即启动为所有2047年到期的地契续期,陈茂波指:「恐怕这不切实际,毕竟由现在至2047年还有超过30年,要早30年进行续约亦有违契约定下期限的意义。」

  

  薄扶林花园(资料图片)

  他说即使未来将有大量土地契约於2047年到期,在有现行政策及先例可援下,特区政府也绝对有经验、有能力在适当时候处理相关续期工作,巿民毋须过虑当中不确定性。

  另外,陈茂波又直斥一些论者,或候任立法会议员,在毫无事实根据下危言耸听,臆测特区政府日後会根本地大幅改变现有政策,实在莫名其妙。陈茂波希望巿民毋须「自己吓自己」,亦希望特别提醒一些持有物业的小业主,不要轻信「2047年後将自动失去业权」传言,以免在错误资讯影响下出售物业,甚至招致损失。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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