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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忠秧申請執行判決,方方:連坐牢的思想准備都有

2016-08-25
来源:澎湃

 8月20至21日,詩人柳忠秧(本名柳向前)的秘書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暨黃文傑局長提交了《關於請求依法盡快將汪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在〈人民日報〉刊登生效判決的申請》,汪芳即為作家方方。

  申請內容如下:

  關於我柳向前申請強制執行(2014)穗越法民一初字第3913號,(2016)粵01民終983號生效民事判決案,在前述生效判決乃至貴院立案強制執行該等判決後,被申請執行人汪芳(下稱“汪芳”)具有履行能力卻一直拒不執行前述生效判決,存在嚴重失信、規避執行的行為。就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我多次向貴院提出申請,懇請貴院依法將汪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予以公布,並限制其高消費。然而,貴院遲遲未對此作出處理,還告知我,汪芳拒絕根據前述生效判決刪除侵權博文,在其名為“方方”的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聲明,需由貴院在一家全國性報刊公布該等判決,且因其拒絕支付刊登費而需由我先行墊付該等費用。

  在前述情形下,為盡快消除汪芳發表的不實言論對我的侵害,消除影響,恢複名譽,我於2016年7月上旬向貴院提交了《關於汪芳依法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及請求在〈人民日報〉刊登前述生效判決的補充意見》,同意先行墊付刊登費用,請求貴院在《人民日報》刊登前述生效判決,並再次請求貴院依法將汪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予以公布。

  可是,時至今日,貴院依然無動於衷,既未依法將汪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予以公布,亦未在《人民日報》或其他全國性報刊上刊登生效判決,而是以“需領導審批決定”等無理理由敷衍搪塞我,致使前述生效判決得不到有效執行,汪芳亦有恃無恐,持續並一再侵害我的名譽,使不實言論對我的影響進一步擴大,導致公眾對我的評價越來越低,我的合法權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

  我認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效判決的執行,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一項不容推脫的職責,貴院遲遲不將汪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刊登生效判決等行為,顯然與前述法定職責相悖。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正義,確保我的合法權益不再受到汪芳的侵害,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等有關法律規定,我特向貴院提出本申請,再次懇請貴院依法盡快將汪芳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予以公布,並在《人民日報》刊登前述生效判決。

  懇請貴院依法盡快裁准、執行!

  

柳忠秧申請執行判決,方方:連坐牢的思想准備都有

 

  22日下午,澎湃新聞致電柳忠秧,就其與方方打官司的細部進行了采訪,柳忠秧此時正在北京出差,采訪結束不久後,他來電告訴記者他的申請中紀委還沒有簽收。

  

柳忠秧申請執行判決,方方:連坐牢的思想准備都有

 

  柳忠秧

  柳忠秧發聲:這是天大的冤案

  22日,柳忠秧向澎湃新聞表示,他與方方的官司是要寫進司法史的,他認為這對他而言是天大的冤案。

  柳忠秧稱他反駁方方主要有以下的三宗證據。

  他說:“我的‘主打’詩集《楚歌》是由有自主決定權的長江文藝出版社直接報到中國作家參評,沒有經過所謂初評;而被方方指責水平差並涉嫌跑獎的詩集《自由天下騎黃鶴》是作為‘主打’詩集《楚歌》的陪襯性、陪讀性參賽作品集,是我隨意性放在湖北省作家協會這個出口報送的。按魯迅文學獎的評選規則,在所謂‘征集、報送’符合參賽條件詩集的階段,任何一家有出版資格的正規出版社、報社、雜志社、網站,包括各省、市、自治區、新疆建設兵團以及全國性行業作家協會等都有五個報送名額,故從理論上講,在‘報送’階段,符合送到中國作家協會參賽的詩集名額可達數萬甚至數十萬個。在方方指責我跑獎的‘程序’階段,我根本無須跑獎。”

  “第二,方方總是說,保證她的批評權,但是她沒有對我進行任何的文學批評,她就是一句話:就是差,她這就是‘文革’江青版的潑婦式罵街。文學不是你方方的文學,大把的不拿工資的、體制外的人都比你方方的文學成就高。你要批評我,你得擺事實,講道理,你這叫侮辱和謾罵,不叫批評。”柳忠秧說。

  “還有就是我懷疑她是惡意構陷我。比如她羅列了我的四五次研討會,但是距離評獎最近的也有將近五六個月,最遠的有兩年多。湖北省作協這個所謂的初評,根據後來披露是提前幾天才公布的評委。所以從邏輯上講,我是不可能提前知道誰是評委的。她說這五六次研討會參加的批評家和評委重合,但是每次都有幾十個批評家,你為什么只列那幾個呢?”柳忠秧說。

  柳忠秧說:“方方就是往槍眼上撞,一旦將她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果極其嚴重,比如說飛機不能坐,高鐵不能坐,只能坐動車的二等座,不能高消費,酒店每天刷卡消費不能超過三百還是五百,如果子女留學立馬要抓回,如果說這十條執行完以後,你態度還囂張,那么直接拘留15天罰款10萬。”

  方方:司法發展進程如遇流氓,就得有人付代價

  23日淩晨近1點,方方回應了記者在其微信上的留言。對於記者問到對於柳忠秧再次提出執行申請一事是否知情時,方方說:“不知道。”

  她說:“(柳忠秧的申訴)我不用回應。相信媒體人會清楚,我要的是‘批評權’,而非‘文學批評權’。好奇怪,為什么柳忠秧會認為一個作家就只能對作品進行批評而不能對違規進行批評呢?更奇怪的是,我的微博無一字說柳跑獎,他為什么要自己栽給自己呢?而且我根本不知道他是隨便放一本作品在作協申報,我只知道他到處活動,法院是沒有否定他四處活動的。”

  之前柳忠秧在采訪中極言進入“黑名單”(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後的種種惡劣後果,方方說:“我連坐牢的思想准備都有,還會在乎‘黑名單’?這是沒辦法的事,司法發展進程如遇流氓,就得有人付出代價。正好被我撞到而已。也沒關系,我只差刪微博,大不了刪了以前的,換一條,把‘所有評委’換成‘大部分評委’就行了。”

  對於柳忠秧所言的自己沒有“跑獎”的說法,方方說:“那他到處請吃飯幹什么?什么人會在評選前一連開四次作品研討會?開研討會一年一次就夠密集了。他偏偏選擇在評選之前,怎么會沒有目的?而且他是在廣東評委淘汰了他之後才這樣做。湖北文壇只有那么大,怎么請都會有那幾個評委。這些都是事實呀,並且他自己從來沒有否認要送紅包,要請客吃飯等等。如果不是評選前,他做這些,倒也無所謂。但在評選前夕做這一系列的事(包括住在武漢請吃飯),當然不行。他有錢,他有能力,去接近和拉攏諸多評委,但對於沒有錢的參評者,或是沒有活動能力的參評者,公平嗎?”

  “這個案例倒是將來會成為司法史上一個重要案例,就是批評者在批評人時,是否必須滴水不漏。哪怕是針對公共事務的批評,批評歪風邪氣,都隨時可能成為誹謗罪的被告。”方方說。

  方方說:“社會風氣壞,文壇風氣也不例外,我是不想管的。只是聽說柳的詩得滿票,我才生氣。你看看他那些詩,什么水平呀!但是就這樣的詩歌水平,評委怎么能滿票通過呢?風氣之壞,不是柳忠秧一個人的事,柳不過是借壞風氣往上爬而已。關鍵是那些吃了他的喝了他的人,能夠放下身架去吹捧他。”

  “我已經撞上了,也沒辦法。固然很麻煩,但也只能堅持下去。不能向這樣的人投降。至少也得讓他明白,不是所有人都跟他和他認識的那些人一樣。”方方說。

  澎湃新聞找到了柳忠秧之前的詩作:

  《蓮花盛放中國尊》(一)

  你我的心中可否有敬奉?

  敬天地敬神明敬父母!

  你我的尊嚴都是中國尊,

  中國尊頂天立地,

  中國尊華廈禮行,

  中國尊東方神韻。

  你的心啊我的心,

  蓮花盛放中國尊!

  《向陽湖的曆史天空》(組詩選二)

  八、“左聯”四條漢子:馮雪峰樓適夷張天翼孟超

  七旬老“叛徒”馮雪峰是向陽湖的壯勞力,

  他擔著糞,放著鴨,心中卻一直裝著“文藝大眾化”。

  “專政對象”樓適夷,經常拄著拐棍走二十多裏,

  趟著黃泥,摔著跟頭,還不時接受監管者的責罵。

  藏著《寶葫蘆的秘密》,告別《華威先生》,

  作家張天翼正在社會主義幹校的灘頭深挖。

  戲劇家孟超帶著《李慧娘》的反革命罪也發配到鹹寧,

  他九死一生,成為向陽湖末期“畢業生”直至悄然火化。

  魯迅的精神、“左聯”的旗幟有四條硬漢發揚光大,

  數十年後在向陽湖的風雪中生根發芽。

  

柳忠秧申請執行判決,方方:連坐牢的思想准備都有

 

  方方

  “抓著我的性別說我是傻大姐”

  本月12日,方方出版新書《軟埋》,澎湃新聞的專訪中,也提及她和柳忠秧打官司的事情,以下為當天澎湃新聞同方方的對話。

  澎湃新聞:想聽一下您對於大家所指的“方柳之爭”的看法?

  方方:其實這就是一個偶發事件,我偶然聽到他是全票通過,但他那種詩怎么可能全票通過,這也太欺負文學了。我一方面是批評他,一方面也批評了評委,我批評評委的話也很重。

  其實我也就發了兩條微博,然後他們老說“方柳之爭”,其實我根本不認得他,然後我就當了被告了,我其實只有兩條微博而已。

  我都懶得跟他爭,柳忠秧造了很多謠,比如他說我是為了讓我自己的小兄弟得獎才搞他,我都不知道他說的小兄弟是啥;他還說什么經我手的一千多萬都是我花的,他還說我開了好多研討會,我開了研討會總要見報的呀,你去查我根本就沒有呀,我自己是那種出差的車票我都懶得報銷的。他造的各種謠,我都沒有辦法和他生氣,因為他實在是太外行了,我們作家協會也不會當回事,一看就是莫名其妙。

  澎湃新聞:這個事情也帶給你不小的困擾吧?

  方方:他就是去造謠、辱罵,他抓著我的性別罵我什么傻大姐,他說女作家的東西都不看,還說她們這幫女的什么什么。就他這話你就可以告他是性別歧視,可是你想想他就是那么一個低水平的人,那你跟他扯什么,我只是發兩條微博而已,一句我也沒有跟他爭過,然後就被告了,這個事情我是被動的。

  你不打官司當然很好,我也不願意打官司,可是你不打官司的前提是我必須道歉,這是不可能的,做錯的是你,我沒有做錯。你要告我,我只是很堅定地面對你的官司而已,就這樣子一步步走到今天。

  澎湃新聞:現在進展到什么程度?

  方方:我就申請再審,後來我給高院院長寫了一封信,因為我接到兩次催我執行的電話,說要把我拉入黑名單,那當然也可能是要警戒我執行判決。

  他那個結果實際上也沒有什么用,判決結果一共三個,一個是賠償付款,我們已經付了;第二個是道歉,如果不道歉,法院將公開判決書,由我支付費用,等於你有選擇項;第三個就是刪除微博。我們之前提出再審是希望能保留原始的東西,這不僅僅是兩條微博,還有幾千個跟帖,你一刪除就全部沒有了,所以我是希望這種原始東西都保留下來。

  當然這個是在申請過程中,對方是怎么回複我現在還不知道,那就說這個還不能說我沒有執行,一個是我們還在申請,一個是你也沒有跟報,這個還在過程之中。

  法院不知道怎么判,法官他要執行,我也尊重選擇,這是職務行為,我也有我的職務行為,你要執行你的,我也有我的證據在。有時候真是覺得有點兒欺人太甚,本來我都懶得計較這些,我本來就說那話:你好意思贏,我有什么不好意思輸的。

  雖然我已經提出再審,但再審是很難通過的,但如果你要緊急相逼,我就只能反抗。柳忠秧是什么人,他是什么層次,你看他作品就知道,所有和他接觸的人也都知道。

  【方方、柳忠秧糾葛與官司時間表】

  2014年5月25日,湖北作協主席方方發微博稱:“聽同事說,我省一詩人在魯迅文學獎由省作協向中國作協參評推薦時,以全票通過。我很生氣。此人詩寫得差,推薦前就到處活動。這樣的人理應抵制。作協方面態度明朗。但他卻把所有評委搞定。”

  隨後,方方在微博中引用並批評了柳忠秧的詩作《嶺南歌》中詩句,將“批評”直接指向柳忠秧本人,柳忠秧個人與其詩作迅速成為了網絡熱點。

  柳忠秧認為方方涉嫌造謠、誹謗,對其名譽造成了損毀,遂對方方提起名譽侵權訴訟。

  柳忠秧要求法院判令方方刪除有關微博和言論,並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將經過柳忠秧認可的道歉信內容在方方個人新浪微博及三家以上全國性媒體上刊登發布。在經濟賠償方面,要求方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萬元,並承擔所有訴訟費。

  2014年9月中旬,廣州越秀區法院就柳忠秧狀告方方名譽侵權一案正式立案。

  2015年3月13日,柳忠秧訴方方侵害名譽權案在廣州越秀區法院開庭。方方、柳忠秧均未到庭,雙方律師均拒絕法庭調解。

  2015年11月4日,柳忠秧訴方方名譽侵權案一審勝訴。廣州市越秀區法院認為方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柳忠秧“把所有評委搞定”,判決方方立即刪除侵害柳忠秧名譽權的兩條微博及評論、轉發文字,在其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聲明,並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元。方方一審敗訴後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並拒絕向柳道歉。

  2016年4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方方的上訴,維持原判。

  2016年7月5日下午,“方柳案”再起波瀾,方方發布長微博稱,收到廣州法院執行庭電話,要求她履行法院判決,否則就將其列入“失信人名單”(全稱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文/ 高丹)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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