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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崖紮營 “任性”出遊比酷還是比傻?

2016-08-22
来源:人民网

  近日,一段“遊客和四川眉山柳江古鎮安全管理員打架”的視頻熱傳網絡。5名遊客在古鎮遊覽時,想越過景區警戒線進入漫水橋,因被水上安全管理員制止,而大打出手。結果,3名涉嫌毆打管理員的遊客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近年來,因為驢友的“任性行為”而導致的旅遊安全事故屢見不鮮,事故引發的安全責任和救援費用,驢友需要承擔多少,也常常成為焦點話題。

  旅遊安全不能“任性”

  7月16日是河南洛陽老君山2016露營節開幕首日。當晚,驢友們竟然在老君山海拔一千餘米的懸空棧道上紮起了上百頂帳篷,號稱“練就野外生存的膽量”。

  老君山景區營銷部經理張鵬遠介紹,當日參加露營的帳篷大概有120多個,比較集中的駐紮點在十裏畫屏棧道上,只是因為那地方風景好,但翻個身下面就是懸崖。張鵬遠無奈地表示:“我們每5頂帳篷之間就駐守一個工作人員,然後夜間不間斷巡視,防止出現安全問題。”

  老君山懸空棧道搭帳篷是我國驢友進行戶外探險旅行行為的一個縮影,此次雖未引發安全事故,但近年來,各地驢友被困、遇難事件多有發生,多數與驢友准備不充分、不遵從安全警示和限制、安全意識淡薄有關。如今參加野外探險、露營的驢友很多,但因為野外活動帶有冒險性質,倘若一味追求新鮮刺激,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種責任,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首部《旅遊法》中便有詳細界定。《旅遊法》第十五條規定“旅遊者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對此,有專家指出,在野外進行登山、徒步等戶外運動,光有去野外探險的熱情和專業的裝備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沒有安全意識作為保障,探險就會成為冒險。如果驢友一意孤行,引發安全事故,首當其沖被問責和承擔後果的還是他本人。

  當然,作為景區在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時,也有責任正確引導和約束景區內遊客的遊覽行為。北京二外旅遊法律與產業規劃研究中心主任韓玉靈指出,對可能危及遊客安全的旅遊產品或者服務,要實現向遊客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

  事故救援誰來買單?

  驢友不僅得對自身出遊行為負責,還得為“任性”出遊行為產生的救援買單。曾在四川峨邊黑竹溝失聯17天,被搜救無果後卻現身西藏的驢友鄒明算是體會到了個中滋味。今年的5月6日,一名來自江蘇無錫的驢友鄒明在未經景區允許,擅自進入未開發原始林區四川峨邊黑竹溝進行登山活動,並於當晚失去聯系。家人報警後,景區和家屬組織力量展開了搜救,花費近30萬元未果。在失聯17天後,該驢友現身西藏,引發輿論“對誰來為此次旅遊救援買單”的熱議。

  據媒體追蹤報道,5月25日,四川峨邊黑竹溝景區管委會開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鄒明罰款1000元。同時,景區管委會還發出“追償通知”,要求鄒明承擔景區墊付的6.3萬元搜救費用。這也是黑竹溝景區開出的首張“罰單”和“追償通知”。近年來,驢友擅闖旅遊禁區的行為層出不窮,因此而出現的事故也很多。《旅遊法》第82條第3款也明確規定“旅遊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後,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在搜救“任性”驢友之後,也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給其開出罰單,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但有專家表示,這點罰款驢友繳起來並不會感到“心疼+肉疼”,政府收上來也只能填補戶外搜救費的一點零頭,畢竟搜救費高達幾十萬的情況時有發生,“大頭”還有賴於財政“出血”。

  因此,有專家建議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完善戶外救援的制度設計,明確驢友的權利與責任,誰有違規行為就必受行政及經濟雙重處罰;同時,專家還建議開設緊急救援險種,強制戶外探險者購買,一旦有意外發生,則由保險公司支付相應的救援費用。

  某媒體資深評論員也曾告誡驢友,要讓戶外探險活動變成成功之旅、有益之旅,還得帶上安全出行。盲目的搞戶外探險,一旦出現意外情況,會帶來不必要的社會資源浪費。如果在探險旅遊活動中,發起者都能組織有方、參與者都具備成熟的自救能力和野外生存技能,就能減少因為盲目的探險帶來“失聯”的發生,也相應地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減少因盲目探險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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