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間,浙江醫藥發布了關于FDA對公司下屬企業新昌制藥廠原料藥檢查出具警告信的補充公告。
據了解,浙江醫藥下屬新昌制藥廠于2016年8月10日收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FDA”)發出的警告信。該警告信是針對2015年6月15日至18日FDA在新昌制藥廠的原料藥現場檢查,指出了不符合cGMP的三條缺陷,缺陷內容為:實驗室控制記錄沒有包括所有根據已有規程和標準執行的符合性檢測的完整數據;在電腦系統的權限控制或數據更改方面沒有足夠的控制措施,也沒有對數據的缺失提供足夠的預防控制措施;記錄的及時性。FDA要求新昌制藥廠作出整改并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
對于此事,浙江醫藥表示,該警告信目前對公司生產、經營沒有造成實質性影響,新昌制藥廠將抓緊整改,并及時作出回復。公司將以此為契機,狠抓質量管理,切實提高合規水平。
浙江醫藥2015年年報顯示,公司去年實現國外銷售的金額約為15億元。據浙江醫藥介紹,涉及新昌制藥廠出口到美國的2個原料藥2015年美國市場銷售收入6026.1萬元,占公司2015年營業收入比例為1.3%,毛利2821.4萬元,占公司2015年毛利比例為3.7%;2016年一季度銷售收入2200.7萬元,占公司2016年一季度營業收入比例為1.7%,毛利1180.9萬元,占公司2016年一季度毛利比例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