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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墟擺賣得著

2016-01-13
来源:香港商報

  我們一家人去天光墟主要是賣東西,為我們不需要的東西找尋真正需要它及珍惜它的用家。而我們所得著的是賺到數十元(很少超過一百元),之后去茶餐廳、舊式茶樓或快餐店飽餐一頓,慰勞一下孩子天未光便要起床。

  另一更大得著是我們父子的親子時間,不能用錢衡量。在那里我們不談功課,也不說教,而是專心地去計劃每樣東西應賣多少錢,一元、二元還是五元,誰人賣哪些東西,以及在哪位置「擺檔」,最后是何時撤退。在那里,讓孩子學到身體力行的道理,雖然我們有時意見分歧,但整個經驗是愉快的。

  親子時間不能用錢衡量

  到天光墟,我看做是一點社會服務而已,就是覺得有需要和有實際效果。

  說來慚愧,我所做的只是分享多餘,我們拿去賣的東西都是自己不需要的,可以說是多餘的,比不起一些人拿他僅餘的物品給別人。我想起十多年前跟隨中大「小扁擔」去農村探訪小學生,我們代交了善長們的助學金給有需要的兒童,再去家訪,有些家長真的打算浻了僅有的一隻母雞給我們吃,那隻母雞是養來生蛋的,他們這樣才是分享自己的所有。

  然而,有些人確實需要幫忙,不管是分享自己多餘的或是所有的,總算是幫忙,我雖然不是將最好的東西拿來幫助別人,也希望是拿出有用的東西。去天光墟,我并不看做是心靈的調味劑,只希望每次可以做得更體貼,帶去的東西都能碰到合適的用家。

  兒子的感想

  以下是大兒子的感想(寫於小時候):天光墟那些伯伯很認真看過才買的,他們看清楚那一元是否值得花。如果要去這地方,就要5點起床,如果遲了起床,就會遲到,可能不能在7點前把所有東西賣出,因為7點的時候就有食環署的人來「捉」人的了。

  通常是爸爸和我及弟弟一起去。到那里賣東西是為了幫人。我覺得是值得的。我們到那里是要賣東西,我們賣的是我們用過的東西,通常是一、二、五元,如果是老人,我們會以最低價,即一元賣給他。在上一次我們賣的時候,我們在6點就把所有東西賣出,但平常是6點半還賣不完,要用一、二元賣給別人(所有剩餘的)。

  如果我們拿去救世軍或紅十字會等等,他們也會拿去賣,雖然比市價便宜了一點,但對窮人還是很貴。我覺得辛苦,但可以幫人,所以是值得的。

  (天光墟的啟發之五)

  兒童理財顧問李錦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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