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庄附近一家拍卖公司内,公司销售人员在接待前来咨询拍卖事宜的客户。
沈阿姨在家中展示自己部分纪念纸币。她前年花不到一万元购买的纪念纸币,被拍卖公司销售人员估价为32万元。
沈阿姨与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签的委托拍卖合同。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并无拍卖资质。
“您好,我这里是拍卖公司,请问您手里有藏品要出手变现的吗?”这样的电话,不少人都接到过。
新京报记者应聘进入一些所谓的“拍卖公司”后发现,在这些公司内,大量电话销售人员每天不停打电话招揽“业务”,还设计了专门的“话术”来针对不同的收藏者进行“忽悠”。“我们就是要将客户邀约过来,收他们的钱”,对于此举的目的,“拍卖公司”负责人毫无掩饰。
记者调查发现,大量收藏品拍卖公司都存在收取前期费用的情况,这些费用以“保证金”、“鉴定费”等不同的名目出现。一些“拍卖公司”拿到收藏者的钱后,并未提供相应的拍卖服务,并以种种理由逃避归还收藏者所支付的费用。该情况已在全国多地出现,骗局五花八门,受骗藏家众多。
据了解,虽然中国拍卖协会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明确“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由于《拍卖法》并无对拍卖“前期费用”的约束条款,这使得收藏者维权举步维艰。
就此中国拍卖协会负责人表示,正规拍卖公司并不收取前期费用,一些涉足拍卖的文化公司也并不具备拍卖资质。该负责人同时呼吁《拍卖法》修改完善,“不能只规范拍卖企业,更应该去规范拍卖行为”。
收藏者陷“拍卖”迷局
7旬老妪借钱付拍卖“前期费用”;委托合同变更无资质公司
一个月前,77岁的沈阿姨带着前年买的纪念纸币,来到珠市口一家拍卖公司咨询。“他告诉我,我的纪念币最低估价32万”,沈阿姨回忆,销售人员王波连连称赞她的钱币品是精品。
沈阿姨每套一两百元入手的熊猫纪念纸币和生肖纪念纸币,被王波估价为每套2000元至8000元,32万元的总价值令沈阿姨心动。
而在三天前,沈阿姨在另一家拍卖公司咨询,同样纪念币估价总共两万多元,因为没有达到3万元的最低上拍标准,该公司拒绝了她的拍卖委托。
沈阿姨询问得知,在王波推荐的拍卖“精品场”,支付两万元“前期费用”,能得到包括藏品拍照、网上发布、场地等服务。
沈阿姨向王波表示,自己刚花了近10万元做了腰间盘突出手术,手头并不富裕。
沈阿姨说,王波向领导申请优惠打折后,恭喜她“幸运”地得到了最后一个优惠名额。
在王波不断催促之下,沈阿姨三天内分别向外甥和女儿借钱,顶着家人反对的压力,在10月20日只身带着现金,签约付款。“我没戴眼镜,合同上啥字也看不清,他们就说签字,我就签了。”
而就在沈阿姨交款的路上,王波还打电话到家里,催促快点交钱。“你们都有父母,我这样骗你们家老人行吗!”沈阿姨女儿刘女士在电话中痛斥对方,但她拦不住自己的母亲。
签约4天后,沈阿姨再次接到王波电话,通知她带着合同到慈云寺的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那里,沈阿姨之前与拍卖公司签的合同被换成了与这家文化公司的合同,旧合同也被收回。
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市企业信息网上查询,之前与沈阿姨签合同的拍卖公司有相关注册信息,并持有“拍卖经营许可证书”。而之后的文化公司查询不到任何注册信息,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也查不到任何信息。
电话两端的“较量”
设计专门“话术”引诱各类收藏者;电话等个人信息疑为购买
这家无资质的文化公司是如何开展拍卖业务的?近日,新京报记者通过应聘电话销售人员,进入包括这家无资质文化公司在内的多家从事藏品拍卖的机构,一探究竟。
“他们就是送上门的钱,你抓不住是你没本事!”在无资质文化公司每天的“开工动员会”上,主管的王经理都会以各种方式,来激励20余名销售人员引诱收藏者。
在无资质文化公司不足二十平米的办公室内,“执行力就是一切”标语醒目、电脑屏保不时闪过“坚持就是胜利”字样、电话屏幕的提示语写着“加油!”在桌子围挡上,还贴着用于激励销售员的百元人民币钞票。
公司共有四个销售组,每组日平均接待18位客户,一般其中会有两三位签单,每单额度1到3万不等。“一笔成功生意的敲门砖,就是电话约面谈”,一名长期在此供职的销售员说。
背“话术”是每名新入职销售员的第一项任务。在十多页“收藏品艺术品话术及思路”中,通话流程从询问是否有藏品开始,到出手打算、邀约至店、约定下次通话时间等,每个模块下细分多种风格,如邀约部分可走常规路数,说明自己是拍卖公司征集藏品;也可走熟人路线“您还记得我吗,我可想您了!”同时以赠送礼品诱导。
在该公司内部,还有一套电话销售系统,对客户姓名、电话、通话记录、有无意向进行归纳,甚至还有更为细致的描述,如“刚做完手术”、“喜欢唠感情”、“铁公鸡”等。
至于这些电话的来源,王经理在给新员工培训时称,“客人要问,就说是您买收藏品时留下的”。而方庄一家拍卖公司王总则向员工透露,这些电话是以五毛钱一条的价格从收藏品公司购买,而且被多家拍卖公司“共享”。
“邀约成功的一大关键,是先不要提钱”,无资质文化公司老员工李杰向记者传授“经验”时说,公司的客户九成左右都接触过其他拍卖公司,很多有被骗的经历,所以打电话邀约时你要说“前期不收费”,“注意是‘前期’,客户约来后可以变相收费,人不来没用”。
“暗战”客户接待室
约见客户打“感情牌”;收“前期费用”销售人员获可观提成
完成背“话术”,约客户等“前期培训”后,记者被吴经理带到楼上客户接待室,与楼下狭小的办公室不同,这里宽阔的房间内摆放着纪念币、花瓶、木雕等展品,背景音乐音量放得很大,难听清其他人的谈话。
“一般先倒茶寒暄一下,聊聊生活,再慢慢入正题,好好学着”,在吴经理安排下,记者坐在一位老人斜后方,女销售员朱丽正试图说服这位老人,签下1万精品场的拍卖合同。据了解,从今年7月,朱丽就开始联系这名老人。
“我们拍卖公司最不缺客户,您都拒绝N次了为什么还找您?说白了真的是您的藏品好,价值高,要不我犯得着吗?”朱丽边在Ipad上翻看老人书法藏品的照片,边希望老人能委托公司进行拍卖。
看到老人面露疑惑,朱丽紧接着打起感情牌:“上次拍卖会办得特好,可惜了您没参与……时间不能倒流,说实在的,我真的不想眼看着您错过,认识您这么久都还没帮您卖出东西,我真的挺愧疚的。”
一听这话老人笑了,但还仍然在犹豫。见今天成交把握不大,朱丽边约下次见面时间,边抚着老人肩膀将其送走。
“前期费用”乱象丛生
业内人士曝“拍卖”内幕:伪“专家”估价,“托儿”假竞买
除这家无资质文化公司外,新京报记者还进入到方庄附近一家拍卖公司。
在进入该公司第二天,一名周姓销售人员为“签成了一单”欣喜不已。“其实这位客户上次已经收过一次,这次她拿了其他藏品过来就再收费,签了五万,我可以拿一万多的提成”。
记者辗转联系到这位客户冯女士,其委托拍卖合同上的保留价为50万,“前期费用”为“零”元,但同时冯女士手中却有她支付5万元“图录费”后得到的收据。
对于收取的“前期费用”为何没有合同上记录,这家公司王总表示:“客户自愿签的合同。”
记者同时注意到,每当有客户前来,这家公司田姓主管就会变身“请来的专家”,为客户的藏品估价。
“拍卖分无底价和设保留价两种方式,无底价起拍成交价可能低于起拍价,存在风险。设保留价需要承担8%的前期费用”,该田主管还向客户介绍,《拍卖法》规定,全国任何一家拍卖公司设保留价,都是要交前期费用的。但记者翻阅《拍卖法》,并未发现相关规定。对于委托拍卖的佣金,《拍卖法》只在成交与否方面做出规定,并无拍卖前后的区别。
“收藏品我没有,如果需要我去拍卖会上当托儿可以”,记者电话约客户时,还遇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她称自己起初是去拍卖会买东西,后来被拍卖公司找去当“托儿”,“大拍小拍我都去过,一天120到150元,举完牌子就走”。
该女士透露,她和其他“托儿”闲聊得知,一些拍卖会上90%都是托,最终成交的没几件,拍卖公司盈利主要靠收“前期费用”。
“现在拍卖市场不景气,很多拍卖会竞拍者都是‘托儿’”,昨日,北京华威桥附近一家拍卖公司负责人乔森透露。
另据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2015年1-9月,全国拍卖行业实现成交额同比下降24.2%。
此外,在上海一家拍卖公司工作过的罗先生表示,一些拍卖公司每天都会在网上浏览,只要出现质疑的帖子立即联系删除。“可能你正在看的帖子,再刷新就没有了。”
法律空白 监管缺失
收藏者“前期费用”难要回,维权困难;专家称应完善拍卖行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全国各地,收藏者拍卖未果讨要“前期费用”引发的纠纷屡有发生。
去年,河南郑州收藏者张先生夫妇有藏品想要出手,于是与武汉楚汉文谷文化交流公司(简称楚汉文化公司)签了委托展览拍卖服务合同,除支付10000元“服务费”外,还花了62000元办了“至尊会员卡”,之后又以纽约参展“保证金”、“运输费”、“帮忙提升业绩”等名目多次收取“前期费用”。
藏品还没有开始拍卖,王女士就已经付了12.9万元。去年底母亲生病急需用钱,王女士想去要回最后交的20000元遭到拒绝。“我们找来工商,公司领导当着工商人员的面说没钱”。
据媒体报道,去年,湖北省文物局曾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楚汉文化公司涉文物拍卖一事进行过调查。张先生近日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和该公司多次交涉,至今没有结果。
“就像中介卖房子,卖成才收佣金,如果只是去问问价钱就收费肯定是不合理的”,对于“前期费用”带来的收藏品拍卖种种乱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卫东表示,规范的拍卖机构是不收“前期费用”的,如遇到以图录费、鉴定费、宣传费等名义收取大量费用的拍卖公司,卖家最好避开。“东西卖不出去,肯定想办法要先收客户的钱。”
李卫东介绍,《拍卖法》没有对拍卖公司收取“前期费用”做出规定,目前仅有中国拍卖协会倡导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就有拍卖公司称会把拍品运往国外拍卖的情况,李卫东表示,据他了解,现在基本上是国外的东西回流到国内来卖,目前还没有形成中国藏品去国外拍卖的市场。
此外记者注意到,收取“前期费用”的拍卖公司,大多以文化公司的名义出现。有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所谓的艺术品公司、文化公司等,并非国家正式认可的拍卖公司,没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文物拍卖许可证等资质。
李卫东建议,收藏者在挑选拍卖公司时,可以在中国拍卖协会上查询是否是签署自律公约的企业,以及是否是符合“文化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达标企业。对于拍卖公司可能存在假拍的行为,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李卫东坦言,对于文化公司从事拍卖业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还无法制约,非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属超范围经营,《拍卖法》中也无规定。“多年来,我们协会一直呼吁修改完善《拍卖法》,希望法律不只是规范拍卖企业,还应该规范拍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