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图)
重要资产总被“遗忘”、出境出国“说走就走”、家属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专家表示,伴随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贪腐现象,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上报房产一套实则N套
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部分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成为一种新提法。
这些官员都在隐瞒些什么?根据规定,我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填报14项个人有关事项。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梳理典型案例发现,瞒报、漏报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类,重要资产被“遗忘”或“不知情”。房产、投资是个人事项瞒报、漏报的高发领域。
2014年至今,交通运输部18人因“房产”“资产”瞒报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今年9月,杭州市有4名处级干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提拔。当事人对“资产”漏报的解释是,“以为已经出手”的股票实际并未卖出,或者是对配偶所认购的基金“不知情”等。
第二类,因私护照在手,出境出国“说走就走”。
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汤东宁可谓此类典型。中纪委对汤东宁的通报中指出,汤东宁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多次因私出国,事后隐瞒不报等。
由于因私出国(境)等问题,近期河南省商务厅20名党员干部集中受到处理。
第三类,家人都在海外,隐瞒不报“裸官”身份。
2014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裸官”进行摸底。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瞒报“风险”加大
从在全国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到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不断扩大,对官员“凡提必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隐瞒不报就会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如巡视组在抽查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个人有关事项时,姚申报了2套房产,却被核实出12套,而且大多地段好,有些房产价格不菲,与其家庭实际收入相差很大。这些问题线索成为查处姚木根的突破口。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中,至少有9人被中纪委通报“隐瞒个人有关事项”。
瞒报漏报个人事项的后果有多严重?2014年,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在地方领导干部中产生很大震慑。
姚木根案:从金融街房产查起 发现房产十二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5日发布消息称,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已移送司法机关。经查,姚木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贿赂。
8月18日,姚木根案庭审现场
早在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就已公开,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当日江西省机关报却刊发了一篇署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木根”的文章,多少有些让人唏嘘。在此前一天,姚木根在一场有关水利的全国会议现场,被直接带走。4天之后,姚的妻子易安萍也被警方带走。据悉,易安萍被带走最大的可能是和其名下的大量房产、股票有关。
不明巨额财产
据报道,姚在解释其财产时说,几千万炒股的钱是亲戚之间凑起来的,买房子的钱是借来的。但外界认为,如此多的房产和股票,这样解释很难自圆其说。
在中央第八巡视组在江西巡视时,曾经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过全面抽查。在抽查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姚仅仅申报了2套房产,但却被核实出12套,且房产大多地段极好。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显示,姚木根在北京金融街拥有一套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不菲。
“姚的个人财产报告,为其落马撕开了一道口子。”8月5日下午,江西省发改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去年中央巡视组来了之后,副省级以上的领导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全部被调出来,包括姚木根的报告。
“姚的报告只填了一套房产,而其被举报的房产多达十多处,二者相差甚远。”上述官员说,不仅如此,在调查之后又牵出了巨额股票,这些问题都需要搞明白。
姚木根的原同事、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的郑克强在其微博上转发姚木根被调查的消息时称:“听闻姚有存款几千万、房产十几套,来源不明。”之后,巡视组为此倾注了更多的精力。
明显的差距曾引起巡视组的注意,但姚木根的解释是“几千万炒股的钱是亲戚之间凑起来的,买房子的钱是借来的”。
查处姚木根,就是从这套金融街房产入手开始突破。
在发改委系统工作近20年
庭审中,检察院指控姚在其担任发改委主任和副省长等职位时受贿。
姚木根曾在江西省发改委系统工作近20年,在当选副省长4个月后,不再兼任省发改委主任一职。一位江西省政府厅级退休干部曾表示,姚木根在担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和副省长期间,审批权力很大,牵涉太多大项目和行政审批。
此外,姚木根担任江西省副省长长达4年多,根据江西省政府2013年7月31日发布的有关省政府领导分工的官方文件,姚木根是排名第五的副省长,分管领域主要是水资源、国土资源、农业、粮食、人口和计划生育、人防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15个部门的工作,同时联系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气象局等5个部门。
通过妻子收受财物
姚木根的简历显示,在1998年之前,他曾在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到2007年3月,担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而后在2011年5月,姚从发改委主任升任副省长。
姚木根落马时,当地官场多名人士对媒体称,早在其担任发改委主任期间,就“告状信满天飞”。在姚升任副省长之前,有很多人反映他的问题,但最终没有影响到他的提拔。
在庭审中,检察院指控姚木根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早在姚木根被调查时,就有稀土商人对记者表示,“他们的项目少,投资才9000多万,这种小项目,当初根本不够资格去找姚木根的关系”。
在18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姚木根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易安萍、其子姚易、其父姚振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早在2014年,姚木根被带走调查仅仅6天后,他的妻子易安萍也被纪检部门带走。
公开信息显示,以“易安萍”为名的自然人,在2009年为洪城水业的十大流通股股东,2012年为联创光电的十大流通股股东,2013年为罗平锌电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分别持股0.27%、0.29%和0.2%。
对于上述股票的持有人易安萍来讲,股票的总价值约1500万元。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本报记者分析说,仅凭此信息不能证明这些公司的股东“易安萍”就是姚的妻子“易安萍”。
“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在去年的中央巡视中,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如是强调。
与此同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层次取得突破。其中,陕西省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该规定称:“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来源:北京青年报、华夏时报 作者:孟亚旭、杨仕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