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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會議被偷录外泄 港大報警严查

2015-10-2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香港大學副校風波擴大!繼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然違反保密協議后,再有人偷錄校委會委員李國章的發言內容、并泄露予商臺,港大已就事件報警。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對事件感到震驚,直斥有關行為不單破壞保密制,更侵犯私隱,予以強烈譴責;李國章回應指自己光明正大,直斥鬼祟偷錄的人人格和誠信都有問題。律師指出,如有未經授權偷錄機密會議,偷錄者可能已干犯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罪涉刑事可最高判監禁5年。

  李國章批偷錄者手法卑鄙

  港大校委會上月29日召開會議,討論學術及人力資源副校長任命事宜。商臺昨早播出一段聲稱是李國章在會上發言的錄音片段,主要論述對委任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意見。李國章透過秘書回應說,未曾聽過錄音,沒法確定錄音的真確性,不能斷定當中有沒有斷章取義,但他認為,自己在會議上的說話都是光明正大、有道理,而且表達清晰,因此不會害怕被播出。

  李國章又說,有人簽署了保密協議,卻仍有錄音外泄,是人格和誠信有問題。他質疑公開錄音是想以卑鄙手法令他尷尬,但他稱沒有因此尷尬。至於曾批評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是「大話精」,但今次錄音內容與馮敬恩所講澸合,他回應指當日批評馮敬恩是「大話精」,只是針對他違反保密協議,并非內容。

李国章 中坐者

  梁智鴻強烈譴責侵犯私隱

  梁智鴻對校委會閉門會議上討論的機密內容被人偷錄并在傳媒公開,感非常震驚,形容有關行為不能接受,予以強烈譴責。他在下午發表聲明,指港大將盡全力調查事件,并就有關行為報警求助,正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其他可行的法律行動。聲明又指,港大認為有關行為未有得到校委會授權或批準,嚴重違反校務委員會的保密原則,嚴重侵犯個人私隱,完全不能接受,任何人作出此等行為必須對其行為負責。

  當日有出席會議的委員廖長江亦形容,泄密行為不道德,他又指校委在當日不能帶手提電話進入會議室,不過因未有嚴格檢查,不排除有人身上有兩部電話。他認為港大管理層應該跟進事件,如果有需要,校委會主席亦可以召開特別會議商討事件。

  律師指罪涉刑事可囚5年

  商臺播出三段聲稱是李國章當晚在會議上發言錄音,指陳文敏能任法律院長因為他是個「好人」,又質疑陳沒有博士學歷。李在錄音中否認受中聯辦或特首壓力,反質疑有政黨很有組織及很熱心地推舉陳。

  司徒維新律師行陳永良律師指出,如有人未經授權(用手機等)偷錄機密會議,有意圖犯罪,或有不誠實意圖欺騙,以獲取利益(不限於金錢利益),或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包括金錢及名聲),不論以上意圖是在偷錄時或日后任何時間,則該偷錄者可能干犯了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違反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該罪行最高監禁5年。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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