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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袭警拒捕26人将顶证

2015-10-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公民党成员曾健超被控於去年10月15日凌晨在龙和道袭击11名警员及拒捕共5项罪名,昨午在东区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本年12月9日作预审,期间曾准以300元现金作担保。

  涉淋液袭11名警拒4警拘捕

  报称为社工的曾健超,被控一项袭警及4项拒捕罪。控罪指曾健超於去年10月15日,在龙和道隧道顶花槽上,将胶樽内的液体泼向龙和道,令11名警员被液体泼中,涉嫌袭警。未几,曾再涉嫌抗拒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4名警员。

  曾押后12月9日作预审

  曾昨午暂时毋须答辩,控方将传召26名证人,全为警务人员。代表曾的大律师麦嘉汶提出申请,把案件押后至6星期后作预审,遭控方反对。辩方反驳称,律政司花了一年时间作检控,有充足时间作准备,认为辩方申请押后准备文件的要求不为过。最终裁判官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9日作预审,期间曾准以300元现金作担保。

  7警涉殴案续保释候讯

  另外,法庭於下午2时半首先处理「7警」案,7名警员: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反黑组主管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刑事总部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3岁)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他们於下午2时正穿着整齐西装,列队由正门进入法院大楼。其中刘兴沛、陈少丹及黄伟豪均戴上墨镜及口罩。

  现已停职7名涉案警员,被控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伤人罪;指他们於去年10月15日在中环龙汇道政府大厦泵房东变电站外,意图令曾健超(40岁)身体受严重伤害;陈少丹更被加控於同日在中区警署的接见室7号房内袭击曾。

  7名被告由曾於警队任职的大律师锺伟强代表,律政司派出资深大律师、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担任主控。7人毋须答辩,控方证人共有33名证人,事主曾健超为第一证人,其余大部分为警察,当中包括医生证人。各人除须付1000元担保金外,裁判官将保释条件定为不得与控方证人讨论案情。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提堂,以等候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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