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家驊報道:根據入境處統計數字顯示,自2006年至上月底已揭發6715宗懷疑假結婚個案,拘捕9104名涉案本港及內地居民,當中1791人被控以有關罪名及被定罪,分別被判監禁4至48個月不等。入境處重申,任何人士如以虛假婚姻,或安排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以協助其取得所需文件申請來港,即屬違法。就昨日該宗假結婚案件,處方指由於案件仍調查中,暫不作評論。
專案組打擊假結婚罪行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處方一直非常關注假結婚問題,早在2006年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重點打擊有關罪行,以防止有人透過假結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結婚方式申請來港。如發現懷疑假結婚個案,該處調查分科會對涉嫌假結婚的人士及有關中介人進行深入調查及搜證,如有足夠證據,會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
最高可囚14年罰款15萬
發言人續指,在辦理假結婚及藉假結婚申請來港的過程中,有關人士可能經已干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等罪行。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另外,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監禁14年,其協助及教唆者亦會遭受檢控。
此外,該處會把觸犯假結婚相關罪行的內地居民資料通報內地執法機關,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后的簽注申請作出嚴格審批。內地執法機關亦會把懷疑假結婚的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若發現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