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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兩會簽租稅與飛安兩項協議

2015-08-25
来源:香港中通社

   兩岸兩會重申“九二共識” 簽租稅與飛安兩項協議

  【香港商报网讯】兩岸兩會25日展開第11次高層會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德铭表示,一年多來,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兩岸關系雖遇波折但仍砥礪前行,兩岸交流合作不斷取得新成果。

  陳德铭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25日在福州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11次會談。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回顧總結了兩會各項協議執行情況,確定了兩會今後會談協商議題。

  陳德铭表示,兩岸協商談判是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的重要途徑,經濟和民生議題是兩岸民?關注的領域,也是兩會協商的重要內容。2008年以來,兩會商談的每一項議題、簽署的每一項協議,都把維護兩岸同胞切身利益作為立足點,便利了兩岸民?交往,深化了兩岸互利合作。

  《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約定了對兩岸經濟往來中產生的各類所得的徵稅權限和優惠稅率,協議的實施,將有效消除重復課稅、降低相關企業與個人稅收負擔,有利於促進兩岸相互直接投資、密切兩岸經濟關系。

  《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規定,雙方將建立相關業務交流合作平臺及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就兩岸航空機構、航空產品及航空人員等證照管理、飛行標準與適航有關專業認可事項等作出具體安排,建立聯系通報機制和意外突發事件協調處理機制。

  雙方還討論了大陸居民經臺灣中轉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事宜。該議題有利於促進兩岸航空相關產業發展,有利於降低兩岸同胞往來成本,也有利於促進兩岸空運直航發展。

  雙方就下一階段協商議題安排交換了意見。雙方同意繼續推進ECFA後續貨物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大陸居民經臺灣中轉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兩岸環境保護合作等議題的磋商。雙方就推動教育、文化、科技等領域的交流合作議題交換了意見。

  對於兩會會談的未來展望,林中森表示,第11次會談與第10次會談的間隔,是2008年兩會復談以來最長的一次,期間兩岸關系出現一點小波折,但雙方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決心沒有絲毫動搖。

  林中森表示,兩岸之間除了實現歷史性的“兩岸事務首長會議”,與建構兩岸溝通連系機制,未來雙方更應堅持,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務實解決問題,持續推動互利雙贏的兩岸關系。

8月25日上午9时许,两岸两会领导人第十一次会谈在福州正式登场。海协会会长陈德铭、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右)分别率协商代表团与会。

  林中森:堅持“九二共識”續推兩岸互利雙贏

  林中森25日在福州表示,兩岸兩會應在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在促進兩岸民眾福祉的前提下,積極推動兩岸協商及早達成共識,為兩岸和平紅利再添成果,讓兩岸關系能?永續和平、穩定、繁榮、發展。

  兩岸兩會領導人第十一次會談當天在此間舉行,林中森致辭時作上述表示。

  林中森說,“過去一年多來,兩岸關系雖有一些小波折,但我們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決心沒有絲毫動搖,兩岸各項協議、互動交流合作仍持續不斷精進。”

  本次會談與第十次會談間隔了一年半,是2008年兩會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兩次會談間隔時間最長的一次。

  林中森說,這段時間以來,兩岸關系發展仍然不斷精進,在雙方的努力下,實現了歷史性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互訪,以建構雙方的溝通聯系機制。

  林中森強調,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是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務實解決問題,未來雙方更應堅持在這一基礎上,持續推動互利雙贏的兩岸關系。

  當天會談將商簽《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并就陸客赴臺中轉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等事宜交換意見。

  林中森表示,推動大陸旅客來臺中轉符合一般航空慣例,也有利於雙方航空事業的發展,是雙方互利雙贏的措施,“歷經雙方多次商談,已經達成相當共識,共同爭取在年底前實施。”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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