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站24日发布信息,民政部、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从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等方面,对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作为中央层面第一个就社区减负工作做出系统部署的专门政策文件,通知要求,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在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方面,根据通知,各省(区、市)面向城乡社区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执行。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对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建立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