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李丹回應“僵尸肉假新聞”事件
相關報道:媒體稱僵尸肉或為假新聞
6月23日,新華網(長沙)發表了一篇標題為“走私”僵尸肉“竄上餐桌,誰之過?”的報道,訪報道算是對長沙海關破獲的案件的深入報道。
該文首次給“僵尸肉”命名!報道里出現了“劇情”:記者了解到,一些走私凍肉包裝上的生產日期顯示,“肉齡”竟然長達三四十年。
從這里開始,“僵尸肉”的說法迅速傳開,輿論被引爆了。
為了核實這些報道,我對涉及到的部門分別再次采訪。
首先出場的是長沙海關的回應,緝私局副局長楊波的話:
“我們并沒有查到過僵尸肉,這是全國一起搞的行動,其它局有沒有查到我不知道,反正我們沒有,也從來沒有對外發布過這樣的消息。”
既然可能是“廣西某口岸”查處的,所以又聯系到了廣西南寧海關宣傳科,這是張姓科長的話:
“最近太多這樣的報道,我們已經專門核實過了,我們從來沒提供過這樣的消息,既沒有說過僵尸肉的事,也沒有說過年份的問題,是誰發的稿子,你們就去問誰吧。”
張科長最后提醒我,早在2013年,網上就有“南寧警方發現封存于1967年的肉”的報道。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最后注明“據新華社”!其中有一段內容是:今年5月(指2013年),南寧市警方曾在一窩點繳獲20多噸假冒偽劣鳳爪成品及雞爪、牛百葉、牛黃喉等走私原材料。而在這一窩點的冷藏庫里,民警發現其中一些原材料(雞爪)包裝袋上印制的包裝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資歷”最老的雞爪,包裝日期顯示封存于1967年。
最后,記者聯系到“南寧警方”,也就是廣西南寧市公安局,宣傳處一位呂姓負責人回應:
“這個報道出來后(指13年7月),我們就查過,我們從來沒有辦過這樣的案子,也從來沒對外發布過這類信息。真的是莫名其妙的事。”
由此可見,沒有任何官方發布過查獲所謂“封存三四十年”的肉。至于2013年的那則報道從新聞報道的角度來看,它沒有確切的信息源,也缺乏案件具體地點、當事人這樣的新聞細節,很難讓人相信。
總體來說,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但“僵尸肉”(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的報道,是從一則“舊聞”不斷嫁接、演繹而來的。文/洪廣玉 (食品安全資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