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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接親沒找到新娘 婚禮現場另找美女頂替
瀟湘晨報訊 (記者劉雙 實習生魯珊)男(女)友結婚了,新娘(郎)不是我,這樣的婚禮,是不少初戀者遇到的遺憾。
然而,對于已領證的張玲(化名)與陳翔(化名)而言,這更像一場“烏龍”:在原定的婚禮當天,接親的陳翔撲了個空,也打不通張玲的電話。隨后,陳翔接了另一名女子去了婚禮現場。
去年10月1日,本是張玲和陳翔定下舉行婚禮的日子。當天,陳翔帶著親友去接親,發現張玲不在家,手機也關機。隨后,他沖出張玲家,接了另一名女子去了準備就緒的酒席現場,照常舉行了這場婚禮。
張玲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陳翔離婚,并提出精神賠償6萬元。7月6日,長沙市芙蓉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準許兩人離婚,并由張玲返還陳翔的彩禮2萬元。
陳翔是長沙人,1982年出生,是一名國際導游。張玲是衡陽人,90后,是一名老師。2013年11月,兩人通過陳翔的表哥介紹認識,通過微信聊天,陳翔和張玲在去年1月見了面,次月就確立了戀愛關系。
去年5月8日,兩人登記結婚。雙方家庭商量,當年10月1日在長沙一家酒店舉行婚禮。
然而,兩人的感情隨后開始出現問題,總為小事爭吵。張玲說,其間她發現陳翔與前女友藕斷絲連,也多次為這事吵架。
2014年9月30日,也就是婚禮前一天,左思右想的張玲覺得,兩人的感情基礎不夠牢靠,于是在當天晚上10點多給陳翔發了一條短信,說想把婚禮推后舉行。
“當時他(陳翔)的朋友都勸我不要推遲,他也沒說什么。”張玲說,當天晚上她就搬去了朋友家住,“想靜一靜”。
2014年10月1日一早,陳翔帶著一隊親友來到衡陽接親,沒想張玲人不在家,手機也關了。這時,陳翔被張玲家人喊下樓,讓他先去買鮮花。“我們當時還問他對婚姻有沒有信心,他說沒有,就叫他先思考下。”張玲的母親介紹,之后陳翔一直沒有上樓來,等中午11點多打電話過去問時,才知道陳翔已經在回長沙的路上。
回到家后,張玲才知道陳翔來接親了。她拿出手機刷微信,看到朋友圈里的一張婚禮現場照片。照片中,新娘手捧紅玫瑰、身披白色婚紗,依偎在新郎懷里,而讓張玲“怎么都沒想到”的是,正在向來賓敬酒的新郎,就是原本要與自己舉行婚禮的陳翔。
男方
不想家人受打擊,找人幫忙“走過場”
說起這起結婚事件,陳翔也顯得很氣憤。“當天接親車隊都到她們家了,酒席也訂了,但突然說不愿意結婚了。”
陳翔說,當天到張玲家,才發現女方家里根本沒有做迎親的準備。“我父親年紀也大了,不想他受打擊,也不想造成不好的影響。”于是,他找另一名女子頂替張玲舉行了這場婚禮。
“我也是沒辦法,才臨時決定這么做的。”陳翔說,頂替新娘的人是他的朋友,原本是打算去喝他和張玲喜酒的,“因為她已經離異了,才愿意幫這個忙,答應陪我走個過場。”陳翔說,“婚禮”之后,他并沒有與這名女子共同生活。
陳翔認為,他與張玲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也同意離婚,但要求女方家退還當時結婚時給的68898元彩禮金和1萬元選日子的錢。“因為所有結婚的開支都是我們家在處理,她們家沒有出過錢。”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準許兩人離婚,并由張玲返還陳翔的彩禮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