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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陽曝光後首現身:穿深色西服出庭一言不發

2015-06-24
来源:新華網

  當地時間23日,中國紅色通緝令所列涉案逃犯之一的程慕陽現身加拿大一家法庭,要求法官重新審理加拿大難民署駁回其難民身份申請的裁定,認為自己應該獲得難民保護地位。

  程慕陽的律師——戴維·馬塔斯在法庭上對加拿大難民署的立場提出質疑,認為難民署駁回程慕陽的難民申請,是基於“有理由認為程犯了罪”這樣的認定,而所有針對程慕陽的指控都是圍繞價值1000萬元人民幣的北京產權出售給河北省一案,“並不存在犯罪,僅是財產問題”。

  程慕陽是落馬高官、河北前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在外逃加拿大前,程慕陽曾擔任北方國際廣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經理、香港佳達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據媒體披露,程慕陽借其父親之利,短短7年時間便身數億。

  代表加拿大政府的律師納裏尼·雷迪則在法庭上說,難民署只需要發現“那些與對程慕陽的指控有關的嚴重原因”,就可以駁回其獲得難民保護的申請。

  報道說,依據此前中方法庭的描述,程慕陽從這筆“財產交易”中間人處獲得了280萬元的好處費,但加拿大難民署並沒有得到相關證據。對此,程慕陽去年曾在法庭指出,這筆錢來自其他交易。

  當庭法官伊萬·羅伊說他將稍晚後做出判決。

  程慕陽身著深色西服,坐在庭上一言不發。他隨後拒絕做出評論。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四月集中公布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員的紅色通緝令,據悉,逃人員中的四分之一隱匿在加拿大。

  【此前就被拒】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署(IRB)5月2日發布文件顯示,Michael Ching(邁克爾·程)“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國政府通緝,從而拒絕了他去年11月提出的難民身份的申請。

  加拿大反腐事務專家羅伯特·漢倫認為,程慕陽在申請難民身份時遭加拿大官方拒絕,這為遣返程慕陽埋下伏筆。像程慕陽這樣的在逃犯都有貪腐行為,他們在加拿大被認定為“白領犯罪”。加拿大司法機關最終會根據法律規定來尋求任何將罪犯驅逐出境的可能性。

  程慕陽1996年成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無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但卻不是公民。程慕陽曾於2001年和2004年兩次提出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都沒有成功。而程慕陽的妻子和兩名女兒於2004年成為加拿大公民。

  為躲避中國追捕,他此前曾申請難民身份,也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絕,理由是程慕陽“不是聯合國大會的難民,因此不需要保護”。

  可見,加拿大警方掌握著程慕陽的情況,“下一步需要中方向加方提供確鑿證據和犯罪事實,加方才好配合”,加拿大當地律師分析說,鑒於中加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最可能的情形是同賴昌星案一樣,啟動遣返。

  【程序怎么走?】

  程慕陽聘請律師戴維·馬塔斯,以幫助他完成難民身份的申請。當年賴昌星雇用的也正是這個馬塔斯。只是,賴昌星現在正在國內服刑。

  翻閱以往的案例,引渡、遣返和勸返的實例相對較多,方式也較為直接。其中,勸返較具有中國特色,也更加高效,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過程中的一些麻煩。然而,程慕陽已經公開否認自己在中國有犯罪活動,看來勸返這條路比較難走。

  那么,引渡和遣返又會如何呢?這其實取決於外逃者在被請求國的身份以及請求國與被請求國間有沒有引渡條約。

  (戴維·馬塔斯與賴昌星)

  比如,賴昌星2011年就是經由遣返的方式返回中國。遣返與引渡相比,程序相對簡單,更適用於沒有簽署引渡條約的兩國之間,只要證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備合法居留身份及說明其從所屬國非法出境即可,並不要求證明犯罪嫌疑人出逃前在本國所犯的犯罪事實。賴昌星在加拿大的居留身份一直有問題。他持香港護照居留加拿大,但是隨後香港護照被吊銷。雖然賴昌星及其律師各種花招出盡,中加雙方最後還是達成一致,將他遣返回中國,接受法律的審判。

  據了解,邁克爾·程是慕陽國際有限公司(Mo Yeu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s Ltd) 的董事長,在溫哥華主要從事地產開發,有多個地產項目,還是溫哥華裏士滿豪華“身活館”的老板。新華國際記者曾試圖到程慕陽在裏士滿的辦公室采訪,發現他公司的辦公室已是人去樓空,鐵將軍把門。

  據《Vancouver Courier》報道,邁克爾·程一家住在溫哥華橡樹嶺社區,住宅目前估價約339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101萬元)。

  據了解,程慕陽平時比較低調,曾擔任過亞太商會副會長,與加拿大自由黨關系密切,有不少捐款。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地方選舉記錄顯示,邁克爾·程曾向省內自由黨的選舉活動捐獻7260美元,在裏士滿市長Malcolm Brodie去年的競選活動中,他也捐出了2250美元。

  【一切拖延招數皆徒勞】

  目前,中國與加拿大已談判完成“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這對中國開展國際追贓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溫哥華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華人律師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將鼓勵加拿大司法部門和警方積極行動起來,因為他們通過追捕這些藏匿在加拿大的中國政府通緝犯,可獲得實在好處,也可把這些在逃人員轉移出來的部分贓款轉變成加拿大政府的合法收入。

  該律師還表示,除行政和刑事程序外,中國還可動用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或返還財產的辦法,這對於像程慕陽這樣通過非法手段獲得巨額財產的被告人是極大威懾。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程慕陽無論采取什么辦法來拖延被遣返的日子,無論躲在何處,他最後都逃不脫司法判決和法律制裁。(記者杜白羽)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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