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14日专电(记者 冯国、许祖华)为了更好地提升文物部门与警方联合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陕西省公安厅与省文物局、西安市公安局与市文物局13日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启动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
经多方协商,陕西省决定在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试点,整合文物部门和警方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以不断加深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建立文物部门和警方在信息、资源、科技、人才和管理等方面更加密切协作的体制机制,开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责任共担、共同发展的文物安全新局面。
根据协议,陕西省将持续深化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进市级及重点区、县公安机关派出专门警力与文物部门联合执法,促进联合执法全覆盖、常态化;坚持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推动公安文物安全防控系统并网互联;及时优化涉案文物鉴定“绿色通道”;积极探索文物安防科研合作机制;扩大人员培训交流;加快推进将全省各市(区)文物安全纳入社会综合安全防控体系,提升报警和处置效能。
在西安试点建设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建立一个平台,五个机制。将“公安局全息作战平台”与“文物安全网”连接并网,将文化遗产安全纳入社会综合安全防控体系之中,快速处置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科研合作机制、人员交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业务培训机制和案件奖励机制。
西安市将文物重点单位信息情况纳入公安地理电子信息系统;建立文物案件数据库,尤其是周边地市文物案件数据;建立文物违法犯罪人员、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的信息库;对文物市场、文物商店、考古勘探等从业人员前置采集人像、指纹、DNA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文物案件现场一律由刑侦局文物稽查大队联系公安现勘大队同步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