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警方10月起修訂已沿用27年的警務人員入職體能測試,投考者須通過四項新測試,包括手握肌力、4乘10米穿梭跑、800米跑及立定跳高,有關考核足以反映警務工作的需要,如搬運重物、遏止暴力行為、於橫街窄巷追捕疑人講求高靈活度等。
本年度警隊將增聘1500多名新血,昨天(30日)早於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行警察招募講座,公布新修訂的入職體能測試,吸引600人參加。
投考見習督察原設六項體能測試,包括10乘10米來回跑、800米跑、立定跳高、引體上升、仰臥起坐及俯臥挺伸,警員則有三項,包括10乘10米來回跑、立定跳高及引體上升。警隊10月1日起更改體能測試,見習督察和警員劃一接受四項測試,包括手握肌力、4乘10米穿梭跑、800米跑及立定跳高,而及格率較低的引體上升、仰臥起坐及俯臥挺伸則刪除。
警方指修訂的四項測試,最切合日常警務需要。其中手握肌力測試,乃鑒於警員日常須搬運或移動重型對象及遏止暴力行為等。投考者以最大力度緊握測試儀器,量度其上臂及上肢力量,每邊作兩次測試,每次約三秒便知結果。
於鄉村、郊野或高樓大廈等地巡邏是警務人員慣常工作,他們要具備良好的心肺功能,800米跑能測試投考者能否應付工作,須於指定時間內圍繞運動場跑兩個圈。
立定跳高的投考者須站在測試板旁,量度高度,之後跳高,以沾上粉末的手輕拍測試板,有兩次機會,以較好成績的一次為准。
新機制下,4乘10米穿梭跑取代10乘10米來回跑,投考者須跑到另一邊執起地上豆袋,並放回起點,測試靈活度。
警隊招募組警司餘鎧均表示,警隊定期檢討體能測試,這次修訂是經過中文大學教育學院體育運動科學系許世全研究,是更客觀、科學化及有效的測試。她否認刪除引體上升測試是為遷就考生,並解釋有關測試難以標准化,“一個較重,一個較輕,有機會較輕那位做得較多”。她重申投考警隊的體能測試要求仍維持高水平,“例如800米跑時間短好多,由3分25秒,減至3分11秒。”每項測試會以1至5分評考生表現,共取12分便過關。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敖志恒不擔心新入職人員體能下降,他指體能測試主要是觀察投考者是否可以受訓,成功投考後仍要接受基礎訓練,定期有體能測試,獲得適當操練,“最重要是畢業時的水平沒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