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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5新措促闽自贸区加快发展

2015-06-0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叶子报道:为了支持福建自贸区加快发展,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发布《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在25项措施中,有24项是福州、厦门、平潭三个自贸片区共享,另有1项措施为平潭自贸试验区独享,即支持平潭建设闽台合作窗口。

  海关总署推出支持福建自贸区发展的新举措共有5大类25项,具体如下:

  一是创新海关监管制度,促进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

  1,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2,深化自贸试验区通关一体化改革。

  3,落实「三互」提高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

  4,创新监管查验机制。

  5,创新加工贸易监管制度。

  6,创新企业管理制度。

  7,推进海关税收徵管方式改革。

  8,试行企业「主动披露」制度。

  二是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促进试验区稳增长调结构。

  1,实施内销选择性徵收关税政策。

  2,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3,推动区内外联动发展。

  三是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促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1,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2,支持开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和服务外包业务试点。

  3,支持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4,支持开展保税展示业务。

  5,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四是支持闽台经贸合作,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

  1,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

  2,支持航运业务发展,便利两岸往来。

  3,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4,支持平潭建设闽台合作窗口。

  5,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6,提升两岸海关合作水平。

  五是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自贸试验区贸易秩序公平公正。

  1,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创新成果。

  2,依法开展风险防控,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3,依法打击走私,维护自贸试验区健康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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