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長者記者協會秘書 余耀榮
近期社會上有一種心態,就是只要認為自己的訴求正確,講粗口罵人也可以理直氣壯,這是極端的做法。
嶺南大學學生會早前舉辦音樂會,有樂隊唱粗口歌辱罵警察,學生會會長在星期日參加「城市論壇」時表示,「樂隊是以粗口歌抗議警隊不公」。筆者認為,若「警隊不公」,可以通過警隊投訴科投訴,絕對不能用粗口來「抗議」,否則就有失人格。香港社會享有言論自由,但前提是以尊重別人的方式來表達,這亦是一種普世價值觀。大學生是社會精英,受高等教育,本應以理性分析和文明方式來說服別人。
用粗口辱罵警察是不對的,表現你對警隊毫無尊重。警隊日以繼夜地工作,香港才有良好秩序,使社會得到安寧。回想「占領」79天,誰出來維持社會秩序?誰把示威人群驅散?是我們高度負責任的警察擔當起重責。有什麼道理用粗口辱罵警察?警隊又有什麼「不公」?
回想「占中」期間,有的示威人士不理警察的勸導,不守秩序,反而用粗口罵警察,顯然極為不對。動輒粗暴地以粗口攻擊執法人員,已經是一種語言暴力,超越了社會可接受的底線。這種「語言暴力」有違「公安條例」,是一種犯法的行為,應該嚴禁。否則,成為風氣,難以收拾。
現在社會上用粗口辱罵人的氣氛很盛,對別人有不滿意,動輒用粗口辱罵,很難入耳。筆者擔心,在學校的中小學生,甚至幼稚園的小朋友,也受影響,用粗口做開場白。
筆者建議消除粗口要從學校做起,學校要制訂條例罰則,開展「禁講粗口、做個文明人」活動,舉辦「文明禮貌月」、「怎樣才有禮貌」寫作比賽,從而提高學生文明禮貌水平。
此外,家長要以身作則,帶頭不講粗口,更不能用粗口罵兒女,好形成社會上人人講文明禮貌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