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思想家孟德鳩斯在《論法的精神》中指出:「任何有權力的人,都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遇到有邊界的地方為止。」故此,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一直是法治社會追求的目標,這當然也是法治中國所追求的目標。新版行訴法及昨日最高法發布的行訴法司法解釋,宣告民告官進入「2.0」時代,讓我們朝著「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既定的目標又跨進了一步。
織密了制度籠子
修改前的行訴法,其立法目的是在監督之前還強調有一個維護,所以在那些年代里面,行政訴訟在把權力關到制度籠子里這方面的使命完成得有些搖擺,有些不徹底。這部法律實施23年以來,「民告官」之路走得并不順暢,實踐過程中存在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三大「頑疾」,且立案數量偏少,原告勝訴不到一成。因而出現了「關牛的柵欄關貓」,貓仍然可以進出自如。新版行訴法及最高法發布的行訴法司法解釋,亮點頗多,織密了制度的籠子。最大亮點之一就是將規章以下的「紅頭文件」納入司法審查。
實踐證明,很多侵犯老百姓合法權益的行為是冠冕堂皇打著「紅頭文件」旗號的,「紅頭文件」可能成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利的載體和形式。氾濫成災的各種「紅頭文件」,一旦脫離司法審查程序的監督,往往容易規避法律法規的精神,蛻變成為行政機關亂執法、行政亂作為的保護傘。根據舊版《行訴法》規定,行政訴訟只能針對具體行政行為,對於政府發布的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被視為抽象行政行為,是不可以起訴的。而實踐中,政府部門的「紅頭文件」侵犯公民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福建平和縣,據說是為了促進九年制義務教育,曾下發了一個備受爭議的「紅頭文件」:沒有初中畢業證,不能辦理結婚證。盡管該文件后被廢止,但如果根據舊版,老百姓對這樣荒唐的「紅頭文件」居然束手無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現在類似這樣的「紅頭文件」一時旦接受司法審查,那麼依法行政的口號將有望真正落實到「紅頭文件」的層面,打著「紅頭文件」侵權害民的亂象將從根本上得到遏制。
緩解信訪不信法?
行政訴訟、信訪是解決行政糾紛的兩大途徑,理想狀態下,二者的案件量應該呈現倒金字塔型,行訴案應該最多,其次才是信訪案。但「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一直影響著民告官的信心,「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有增無減,致使中國始終成為世界上頭號信訪大國。
現在中國每年的行政訴訟案件量僅10多萬件,信訪案卻有400萬至600萬件。而人口比我們少得多的德國,行訴案一年就有50多萬件,這確實說明行政訴訟的功能還沒有完全發揮。新版行訴法及最高法發布的行訴法司法解釋,最大亮點之二就是變審查制為登記制,降低了立案門檻,并規定一把手或二把手必須到庭,解決了幾十年來告官從來不見官的「老大難」。特別是一系列破解「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規定的落實,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眾選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行政糾紛,或將緩解信訪不信法的困局。
總之,有些姍姍來遲的民告官升級版,在諸多方面補齊了行政訴訟的法律短板,今后能否真正激活「民告官」的正能量,能否真正讓百姓滿意,最終仍然需要法治的實踐檢驗,但不管如何,總算邁出了升級的關鍵一步,值得期待。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