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在現行單位稅額基礎上提高0.12元/升。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柴汽消費比逐漸下降,保持柴油相對較低的單位稅額有利於減緩柴油供過於求的局面,順應汽柴油消費結構的變化趨勢。
1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在現行單位稅額基礎上提高0.12元/升。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在現行單位稅額基礎上提高0.1元/升。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征收。
加上去年進行的兩次成品油消費稅上調,本次上調已經是成品油消費稅短期內的第三次上調。在當前國際油價大幅下跌背景下,上調成品油消費稅的目的是什么?又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
提稅與降價同步
在上調成品油消費稅的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80元和230元,測算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分別降低0.13元和0.20元,調價執行時間為1月12日24時。
按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測算,汽、柴油價格每噸可分別降低395元和380元。由於汽、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分別提高0.12元和0.10元,折合每噸影響汽、柴油價格分別少降215元和150元。兩個因素相抵,國內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80元和230元。
專家表示,由於本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選在油價下跌的時機出台,並且提稅和降價同步實施,不會對物價造成影響,提稅後油價還是下降的,兼顧了宏觀調控需要和居民、企業的承受能力。
目前我國的消費稅不是對所有消費品普遍征收,僅對部分高耗能、高汙染、高消費等特點的消費品征收,主要發揮調節消費行為和收入差距的作用。
新增收入用於治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在2014年四季度兩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後,這次繼續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目的在於進一步發揮消費稅在推動大氣汙染治理、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後形成的新增收入,繼續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積極支持以下兩方面:
一是支持治理環境汙染、應對氣候變化。安排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治理霧霾。安排城鎮汙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資金,支持重點流域城鎮汙水處理管網設施建設,提高汙水處理能力。安排江河湖泊治理與保護資金,支持具有重要飲水功能的水質良好湖泊及其相連的河流、地下水等水系保護等。
二是促進節約能源,鼓勵新能源發展。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新增收入,將繼續統籌用於治理環境汙染、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節約能源、鼓勵新能源發展等方面。
柴油保持相對較低稅額
細心的消費者可能會注意到,我國近期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均采取了汽柴油不同幅度的調整辦法,汽油與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保持一定的差距,據測算,經過三次調整,汽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已由改革前的0.2元/升擴大到0.32元/升。
專家認為,之所以要讓柴油保持相對較低的消費稅額,主要考慮柴油是重要的工、農業生產資料,目前工業增速明顯回落,且春耕在即,保持柴油相對較低的單位稅額,對促進工農業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受國內經濟增速放緩等影響,去年以來柴油銷量明顯下降。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柴汽消費比逐漸下降,保持柴油相對較低的單位稅額有利於減緩柴油供過於求的局面,順應汽柴油消費結構的變化趨勢。